抗議罷工前預告 工會:權益遭限縮

吳婉瑜 2019/03/25 14:57 點閱 23443 次
立委提罷工預告期,勞團抗議權益被限縮(photo by 網路截圖)
立委提罷工預告期,勞團抗議權益被限縮(photo by 網路截圖)

【台灣醒報記者吳婉瑜台北報導】華航機師罷工事件日前落幕,長榮也醞釀罷工,外界高度討論是否要將罷工預告期法制化。無黨籍立委趙正宇在立法院舉行罷工預告期修法說明記者會,將提案修正「勞資爭議處理法」,工會應於罷工開始10日前向主管機關預告罷工日期;但工會反對說,預告罷工期會限縮既有的權益,要求撤回修法。

立委提修法3要點

無黨籍立委趙正宇表示,為了避免民眾對工會行罷工權利的誤解,特別舉行記者會對此次修法提出3項說明:禁止雇主不當行為與替代人力的使用、訂立罰責懲罰資方不當勞動行為、設立罷工預告期。

趙正宇表示,雇主在工會罷工時提出法律訴訟,將阻礙罷工進行,因此要求罷工同意後,禁止限制、阻礙罷工的籌備工作;另外避免雇主於罷工期間,招募臨時人力,削弱罷工力度,雇主不得僱用替代人力;最後為避免罷工影響社會大眾,要求罷工開始10日前,向主管機關宣布。

工會:勞資關係加劇失衡

另外趙正宇說,避免工會罷工期間在媒體宣傳,造成資方、主管機關相對弱勢,形成資訊不對等爭議,要求主管機關應主動公告調解、仲裁紀錄。

不過對此修法,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等勞團,25日前往立委趙正宇服務處陳情,要求立即撤案。工會表示,修法後將造成極大的限縮效果,導致勞資關係加劇失衡。針對罷工預告期,立法單位、勞資三方未取得共識,如何在兼顧勞工罷工權益,與大眾利益間取得平衡點,後續修法方向恐再掀起三方論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