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電業法條文 非核家園刪年限

李牧權 2018/12/06 18:35 點閱 17210 次
行政院尊重公投結果,6日宣布通過刪除《電業法》有關2025年實現非核家園的條文。(photo by 李牧權/台灣醒報)
行政院尊重公投結果,6日宣布通過刪除《電業法》有關2025年實現非核家園的條文。(photo by 李牧權/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李牧權台北報導】為回應公投民意,行政院院會6 日通過刪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有關2025年實現非核家園的條文。行政院長賴清德表示,相關決定只是改變期程,政府推動非核家園的目標仍舊不變。經濟部次長曾文生強調,台灣目前除火力發電與核能外,仍有多種能源選擇,需取得社會共識。國民黨黨團書記長曾銘宗受訪時則表示,樂見行政院的決定。

民意決定發電方式

自「以核養綠」公投通過後,亦等同宣布《電業法》第95條第1項「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114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的條文已作廢;繼經濟部4日正式公告該條文失去效力後,行政院亦於6 日正式通過刪除該條文內容,並將送請立法院審議。

至於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是否等於要發展核電,曾文生說,「能源是一個選擇,要作出什樣的選擇,都需要人民作出共識。」不過他同時認為,現時台灣民眾對目前台灣整體的能源狀況了解並不深入,根據日前一份調查指出,約4成多人認為核能是台灣的主要能源,但其實核電目前佔台灣整個發電結構不到10%。因此,政府需更努力讓更多國人了解在能源推動工作上,台灣的處境與方向。

檢討節、綠、核能

被問到政府要如何審視現有能源政策與作出怎樣的調整時,曾文生表示,經濟部日前已表明會於2個月內會向立法院提出新的能源規劃,現階段將以研究與整理開發不同能源的支出成本、所要面臨的挑戰等資訊為主,並於兩個月後交由立法院進行審議,且由民眾來決定台灣未來能源的選擇。

曾銘宗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支持行政院的決定;他說,由於穩定供電是發展產業與民生用電的基礎,所以政府應要提供一個完整的配套,國民黨亦會繼續監督。他也引述與經濟部長沈榮津的談話表示,經濟部將會就節能、綠能與核能進行檢討,並提出一個完備的比例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