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LINE拉票違法!投票當日要注意

許嘉琪 2018/11/13 13:26 點閱 15286 次
中選會主任委員陳英鈐澄清「民眾須主動要求領公投票」的傳聞。(photo by許嘉琪/台灣醒報)
中選會主任委員陳英鈐澄清「民眾須主動要求領公投票」的傳聞。(photo by許嘉琪/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許嘉琪台北報導】選舉當天用LINE拉票,小心重罰50萬!中選會提醒民眾,在投票日當天不得以任何形式競助選,不經意的小動作就會導致重罰。面對「公投票需要主動要求」的謠傳,中選會主任委員陳英鈐澄清表示,投票當日選務人員會主動引領民眾領取公投票,大家不需為此事掛心。

主動引領公投票

這次公投綁大選採用「先領選舉票再領公投票」的方式進行,中選會主任委員陳英鈐表示,選舉票和公投票分開的初衷,是希望能夠盡快開完九合一選票,讓大家早些知道選舉結果。

有謠傳在投票當日,站務人員不會主動提醒民眾領公投票。陳英鈐澄清,在民眾投完選舉票後,站內選負責人員會「主動」引導民眾領取公投票,但若民眾表示不願意,站務人員也會尊重他「不願投票的自由」。

針對公投通過的門檻,中選會副主任委員陳朝建說,依照公投法規定,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超過1/4,視為通過。公投案成立後,中選會將負責公告。若投案內容是「重大政策」,在公告三日後會施行效力,若是「立法原則的創制」,中選會會公告七天,而立法院必須在下個會期完成立法。

競選期間規範須注意

陳朝建提醒民眾:24日投票日當天,任何人包括政黨、候選人和民眾,不能從事任何競、助選宣傳,包括以LINE或是其他社群媒體拉票,中選會法政處處長賴錦珖表示「違法的懲處金是50萬到500萬!」

選罷法規範,競選活動期間,政府機關不得動用政府預算,從事與競選有關的宣傳活動;媒體方面,應該以公正、公平原則從事相關議題的新聞報導;另外,政黨及任何人(除了經縣市政府公告允許的使用地點)不得在馬路、橋梁、公園、學校等公共設施懸掛競選廣告物。並且在投票截止前10日(也就是14日開始),不能以任何方式發布和傳遞(包括報導、評論或引述)與候選人有關的民意調查。

中選會表示,會內提供E化查詢服務,民眾可以連結到「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專區」網站,查詢投票所地點和候選人資料等選舉相關訊息,呼籲大家注意選舉規範,並在選舉當日到場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