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問題未改善 學生促教育部出面

許嘉琪 2018/10/24 16:13 點閱 14816 次
學生團體透過行動劇演出「學費租屋兩頭燒」的窘境。(photo by許嘉琪/台灣醒報)
學生團體透過行動劇演出「學費租屋兩頭燒」的窘境。(photo by許嘉琪/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許嘉琪台北報導】「教育部擺爛,長期忽視學生住宿問題!」文化大學大群館爭議後,教育部對於台灣校舍不足,學生被迫在校外高價租屋和承受危險租屋環境的問題,遲遲沒有動作。因此諸多學生團體於24日聚集教育部門前,呼籲教育部「提高校舍充足率」等訴求,教育部回應說,將會補助學校見宿舍的貸款利息。

保障住宿應是受教權的一環

反教育商品化聯盟成員謝毅宏表示,學生要求的只是充足、平價的宿舍。「大一之後就幾乎沒有抽到校內宿舍的機會了」東吳大學學生劉書璇說,「除了負擔私立學校的高額學費,每個月還要繳納6000元以上的租金,許多同學因此兼了很多工,沒辦法好好學習。」國立台北大學學生議會代表王家緯認為,學生居住權應該是保障受教權的一環。

謝毅宏說,很多學校並不是沒錢蓋宿舍,而是將費用用於可擴大招生的教室,或可供營利的附屬機構,例如醫院,卻忽視最基本的學生權益。

根據「106學年大專校院學生宿舍概況」統計,台灣有49所大學宿舍充足率不到50%,也就是一半以上有住宿需求的學生住不到宿舍。而全台大專院校平均宿舍充足率也僅55.5%。

三大提案

學生團體針對住宿問題提出三大方案:第一,教育部應設立明確的「宿舍床位或樓板面積最低標準」,要求各大專院在期限內至少達到宿舍充足率50%的低標。第二,教育部應「與地方政府合作,擴大校外承租,提供學生可負擔居所。」如果缺少了教育部的角色,即使地方政府有意幫忙,學生們也是「看的到,吃不到」。

第三,教育部應盡「資訊公開」義務。資訊內容包括:「各校所有住宿需求的學生人數」,以利評估和查核學校處理學生居住問題的狀況,以及「各校校外租屋有安全隱患的房屋比例」,並主動協助稽查有安全疑慮的租屋。

教育部出面回應:會補助學校建宿舍貸款的利息,並以大學專院獎補助金引導各校增建宿舍;也會與地方政府合作,改建閒置公有地或國小校舍,並定期公開資訊。但高教工會青年行動委員會成員李容渝質疑政策效益,「難道獎補助金會比學校可營利設施更有吸引力嗎?」要求教育部提出各項方案的具體時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