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國團為附隨組織 56億資產凍結

譚有勝 2018/08/07 19:44 點閱 15711 次
黨產會認定,救國團是國民黨附隨組織,其總值56.1億元的資產,將予全面凍結。(photo by 醒報資料庫)
黨產會認定,救國團是國民黨附隨組織,其總值56.1億元的資產,將予全面凍結。(photo by 醒報資料庫)

【台灣醒報記者譚有勝台北報導】黨產會7日認定救國團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並表示從該組織的人事、業務、財務等跡象都顯示,救國團是國民黨附隨組織,其總值56.1億元的資產將予全面凍結。國民黨團書記長曾銘宗受訪時批評,不當黨產條例早前已被行政法院認定違憲,救國團應對黨產會提行政訴訟,以保障自己的權益。曾任救國團高階主管的人士回應表示,救國團與國民黨並無實質關係,黨產會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黨產會7日決議認定,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救國團)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主委林峯正表示,救國團為國民黨所主導,其第一位主任為前總統蔣經國。

林峯正舉證據說,前總統蔣中正聽取時任救國團主任蔣經國的報告時,曾明確指出,救國團是國防部所屬單位之一,顯見救國團和國民黨關係匪淺,從該組織的人事、業務、財務的跡象都顯示,救國團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其總值56.1億元的資產,將予全面凍結,禁止處分。

資產需向黨產會申報

黨產會調查指出,救國團從1952年成立至今,資產累積已達56.1億元,包括現金等流動資產9.7億元、基金及投資21.7億元、固定資產24.1億元及其他資產0.6億元。

救國團的營業活動及名下不動產遍及全台,依據106年度財報資料,救國團的主要收入有三,分別為青年活動中心共15家,營業收入6.8億元;國民運動中心共13家,營業收入8.8億元;立案補習班共62家,營業收入10.9億元。

經過認定為附隨組織之後,救國團應依黨產條例,需在4個月內向黨產會申報財產;並且其名下財產,原則禁止處分,若有符合該條例所稱之履行法定義務或有其他正當理由,應於處分後3個月內製作清冊報會備查。

救國團抗議不合理

救國團企業工會稍早曾前往黨產會陳情,陳情書中指出,救國團的員工並不是黨工,自救國團成立以來便是社會公益服務的組織,成員不分黨派,但黨產會卻持續炒作蔣中正日記及團旗,曲解財務資料,救國團對此表達嚴正抗議。

救國團工會質疑,黨產會為何在尚未調查釐清前,就急欲認定救國團為附隨組織,若一旦凍結救國團資產,今後任何社會公益服務工作的推動都要經過申請,員工依勞基法的規定做服務工作、勞務工作所得的報酬,都要經過黨產會同意才能支領,完全不合理。

藍委:黨產條例違憲

曾銘宗受訪時表示,不當黨產條例早前已被行政法院認定違憲,黨產會在法律的基礎上已站不住腳,也不符合法律解讀,因此,在司法院大法官就本案聲請釋憲案作成解釋公布前,應停止訴訟程序。

曾銘宗強調,黨產會近日動作頻頻全是衝著國民黨而來,若救國團被認定為附隨組織,未來恐怕會影響很多青年朋友參與救國團活動的權益,救國團應對黨產會提出行政訴訟,以保障他們的權益。

欲加之罪 何患無辭?

一位不願具名的前救國團主任受訪時表示,黨產會的認定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他說,雖然過去救國團是由國民黨所創,且是配合國民黨從事青年運動工作,理事也是由國民黨派來的,國民黨也曾有經費支持救國團的工作。但自從民國80年前總統李登輝主政開始,國民黨便對救國團沒有什麼影響力。

他回顧,自李登輝時代開始,救國團便獨立運作,國民黨沒有指派任務給救國團,也沒有給予經費,如果黨產會以過去威權時期國民黨救國團的關係,追溯至今未免過於牽強。他強調,救國團目前都是適法經營,包括補習班、青年活動都是自力更生,賺取經費,但黨產會全凍結全部資產未免「過分了一點」。

「不當黨產條例過於嚴苛,根本不給救國團活路。」他認為,政府應將不當黨產條例修法,區隔威權時期與獨立運營的資產,對於利用特權得到的資產,救國團可折價賣給國家才是合理的作法,以免影響救國團成員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