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原本打算早早回家補眠,為了晚上10點與朋友訂了酒吧看世足決賽,雖然新家離信義區很近、算是優點,也已知道可能得趕一個即時新聞,但身至信義區酒吧還得背著電腦想想就覺得不太可能,為了不太滑稽,決定先寫出兩個版本的新聞導言與較含歷史數據與資訊量的部分(法成功繡上第2顆星或是克國拿下令人感動的首冠),至於途中新聞得靠手機撰寫,希望能成功趕出即時新聞。
回想起這段64場球賽的旅程、也是我大學生涯就開始期待的旅程,是跟風期間才加入的球迷難以體會的,偏偏最不能接受也是看到類似的言論。由於新聞道德,反而不太敢寫自己偏袒的一方,深怕自己有所偏頗。
例如前陣子寫的絕代雙驕《《世足專題之15》足壇宿命般瑜亮 C羅、梅西誰勝出?》,當下忘記新聞不能留伏筆,雖然隔天跟其他報一樣都刊出這篇,但當下我內心卻暗罵自己找麻煩:因為C羅、梅西優劣是近10年來的球迷爭議最久的!後來我勉強找到各自一方的優勢、安然度過比較,也沒有洩漏出我其實是C羅死忠球迷。
由於愛屋及烏,3年前喜歡上南韓王牌孫興愍(他曾表示自己崇拜C羅),在南韓首戰敗給瑞典時,很多無腦的網路媒體因為南韓的刻板印象,竟有下標「靠打髒還打輸人」的新聞,底下臉書留言也讓我不忍卒睹。當下氣不過找了資料寫了2小時的長文放在自己在體育視界的部落格,或許2002年的南韓很髒,但本屆的南韓真的不髒,況且,足球就是一個球技之餘,演技與粗暴也很重要的球種,自己踢過的聯賽都有衣服被扯破、長襪被鏟破流血而沒得到犯規的經驗,更遑論職業級的比賽?
客觀寫稿而論,我只敢寫南韓戰勝德國那場所展現出不服輸的精神,但以一名專業觀球員而論,我佩服南韓整個賽會的表現,他們展現出足球比賽中,技術輸人要如何想到方法,就是兇悍,不怕犯規,若要問我原因,沒有!這就是足球的一部分。
正如同內馬爾本屆被狂噓的假摔,終究是因為VAR的啟用,才讓假摔無所遁形,但很多動作在過去,其實是被允許的,是足球場上的默契,防守球員犯內馬爾規因為守不住,所以拿牌心服口服、內馬爾倒地,可能當下情勢不適合再繼續帶球,要犯規比較有利、裁判也會給上犯規。但現在台灣輿論卻一面倒批評他,連帶姆巴佩也是,我倒覺得少見多怪了!
或許毅然踏上體育筆耕路便是如此,很多內心思考的不易展露於外,但其實聽到很多言論,內心是想秉持著矯正視聽而做,也許要讓很多沒有道德亂寫的媒體停筆是不可能的,只求無愧於我心!
總之,不熟悉可以不用硬寫、不明白可以多看多搜尋資料,直接淪喪新聞道德令人不齒。
0715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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