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退場機制 朝野協商有共識

譚有勝 2018/06/13 17:38 點閱 20478 次
立法院朝野黨團13日對軍改草案爭議條文進行協商,並針對軍人退場機制達成共識納入修法。(photo by 醒報資料庫)
立法院朝野黨團13日對軍改草案爭議條文進行協商,並針對軍人退場機制達成共識納入修法。(photo by 醒報資料庫)

【台灣醒報記者譚有勝台北報導】軍改朝野有共識!立法院朝野黨團13日針對軍改草案爭議條文進行協商,對軍人退場機制達成修法共識。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提議,軍人退場機制以任官滿一年的軍士官為條件,透過第三方管道申請退役,以便讓適應不良的軍人可以退場。但國民黨立委曾銘宗憂慮,若成立第三方管道恐讓軍方逼退不適任的軍職人員。民進黨立委王定宇回應,軍人去留有明文規定,只要第三方管道由委外出任,便不會有問題。

多適應不良

立法院朝野黨團13日針對攸關軍人年金改革的「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進行協商,軍人退場機制條文成為討論的焦點。洪慈庸13日特別針對第15條提出修正動議,要求本次軍改納入常備軍官士官的退場機制。

洪慈庸引用國防部資料指出,軍人個案諮商輔導的類型之中,最高輔導比例為「適應不良。」近3年,受輔導的10051軍人中,有1989人適應不良;其中又有499人是基層尉官及士官。但洪慈庸指出,現行《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並沒有讓軍官、士官得依志願申請賠償的退場機制,且國防部長期因為缺員卻忽視基層軍官士官的意見,顯現軍隊人力管理需緊急調整。

曾銘宗憂慮,軍人要提早退役,需要經過「人事評審會」的考核,恐怕會讓軍方逼退不適任的軍職人員。

王定宇表示,軍人去留有明文規定,但因為個別人員情況特殊,例如,他們簽約以後,中途經常生病或沒有意願從軍,卻往往沒有辦法申請退出。為了顧及個別軍人特殊狀況,希望能夠成立「人事評審會」另行處理。此外,為了避免出現逼退軍人的問題,評審會委員半數以上都將由外部成立。

任滿一年不適可退役

洪慈庸表示,退場機制訂定的方向,會以任官滿一年的軍士官,給予主動選擇退場的正式管道,讓已經沒有服役意願的軍士官,可以申請提早退役。她說,過去不斷接獲基層軍官、士官反映「適應不良卻苦無退場機制」,並常見有人為求退伍故意違紀犯過,甚至有人因壓力過大,不幸造成憾事。若不提出退場機制,恐衝擊全募兵制發展。

最後,立法院長蘇嘉全裁示,軍改應明確載明申請退場的權力。至於,評審會的成員比例在立法中也將詳加說明,相關決議也獲得朝野同意。
然而,軍改關鍵的樓地板月退、起支俸率、溯及既往等等深水區條文都還沒談到,預計將在接續2天裡繼續討論,下週進行表決以完成三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