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法被擱置 環團籲排入臨時會

譚有勝 2018/06/07 14:48 點閱 19455 次
環團7日召開記者會,呼籲朝野將礦業法排入臨時會議程,以加速通過新版礦業法落實礦業改革。(photo by 譚有勝/台灣醒報)
環團7日召開記者會,呼籲朝野將礦業法排入臨時會議程,以加速通過新版礦業法落實礦業改革。(photo by 譚有勝/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譚有勝台北報導】「民進黨必須說到做到,在臨時會通過礦業法!」環團7日召開記者會,呼籲朝野將礦業法排入臨時會議程,以加速通過新版礦業法落實礦業改革。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專員黃靖庭表示,礦權展限必須通過國土區位和環評審議、礦業開發需踐行原基法,才可以保障原住民的權益。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蔡雅瀅亦指出,舊礦必須適用新版礦業法,才可落實礦業改革。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早前在會期結束前,初審通過礦業法修正草案,表決通過補辦環評條款第58-1條,需要補辦環評的舊礦場多達上百個,其餘爭議條文均保留,待朝野協商另行處理。

地球公民基金會7日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能在臨時會通過礦業法。黃靖庭指出,目前只有補辦環評條文通過,但礦業法需要修正的條文還有很多,包括拔除「原則核准,例外駁回」的霸王條款、礦權展限需經過國土區位和環評審議、礦業開發需踐行原基法、礦場資訊需公開透明等。

黃靖庭認為,礦業法修法並不是為了刁難礦業者,只是希望礦業開發可以兼顧國土保育、原住民權益,讓礦業開發更為周延。蔡雅瀅則指出,過去為了避免礦權展限在礦業法修法以前通過,立院曾提案凍結展限核定,但礦業法新法並未加入舊礦適用新版礦業法。因此,她建議,政府必須明定「已申請但尚未准駁的案件,應適用新版礦業法,以落實礦業改革。

長期支持礦業改革的時代力量立委高潞以用表示,礦權展限必須得到原住民的諮商同意權,朝野立委必須一起配合通過礦業法,以保障原住民的權益。親民黨團則發出聲明指出,礦業法修法迫在眉睫,臨時會必須儘速通過,讓舊礦補辦環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