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澳廠爭端再啟 保育區建堤防惹議

譚有勝 2018/04/11 15:26 點閱 10610 次
國民黨11日召開記者會批評,台電沒有把瑞芳保育區納入建設範圍,環保署不宜通過深澳建案。(photo by 國民黨提供)
國民黨11日召開記者會批評,台電沒有把瑞芳保育區納入建設範圍,環保署不宜通過深澳建案。(photo by 國民黨提供)

【台灣醒報記者譚有勝台北報導】針對深澳電廠的煤船恐影響漁船進出,台電擬另蓋防波堤供漁船進出,但新堤防位於瑞芳保育區,依法不得開發。國民黨11日召開記者會批評,台電沒有把瑞芳保育區納入建設範圍,環保署不宜通過深澳建案。但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新北市並未針對保育區多所質疑,且保育區明文禁止的是固定季節的採集、撈捕水產生物,並未提到禁止開發。

深澳燃煤電廠爭議再啟,由於未來深澳卸煤船航道恐影響漁船進出,台電擬另蓋離岸防波堤區隔航道供漁船進出,但新堤防位處「瑞芳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依法不能開發,台電轉而要新北市調整保育區範圍,未料保育區範圍「退讓」的爭議未解決,台電卻已先闖關通過環差,立院國民黨團11日召開記者會,痛批台電「偷吃步」。

台電建防波堤惹議

國民黨立委李彥秀指出,深澳電廠不但會影響漁船航道,依法也不能在保育區建設開發。在深澳電廠環差裡,新北市環保局曾提出反對意見,但環保署卻視而不見。她說,環差審議委員曾提出質疑,深澳電廠不止有空污的問題,也將影響海洋生物的保育,違反了國土法、海洋法,如果保育區新北市政府沒有同意修正範圍,環差會議就不應該通過。

同黨立委蔣萬安則說,深澳電廠不但與航道有衝突,台電要建設防波提,勢必會影響到瑞芳保育區。根據內政部規定,瑞芳保育區是環境敏感區,且海岸管理法也說,瑞芳是一級海岸保護區,環保署的環評也明確規定,開發行為不得違反法律規範禁止的地區,台電要開發必須解決爭議。

蔣萬安說,雖然台電有和新北市溝通,但新北市卻表示反對,台電卻說成沒有意見,在環差案所成交的建設圖也沒有把瑞芳保育區納入,是台電造假還是環保署沒有做好把關角色?他也呼籲,現在深澳電廠只要台電向環保署報告後就可以上路,環保署必須嚴格把關,經濟部需撤回環評、環保署不要同意電廠擴建案。

新北市數度反對

新北市環保局簡任技政孫忠偉則還原整起事件說,當台電決定要重啟深澳電廠曾徵詢國新北市的意見,希望能夠調整保育區的範圍,但新北市已明確拒絕台電,因此在第一次環差會議上裁定經濟部必須釐清建案面臨的法律問題。

孫忠偉說,第二次會議時,經濟部提出黨台電要建設時將以漁業法調整位置,但新北市再次否決。第三次環差會議,因為保育區爭議未解,且專家指出防波堤會衝擊的海洋生物,有8個專家投下反對票,希望台電重新做環評,但最終環保署副署長投下關鍵一票,讓深奧電廠建案通過。

詹:保育區未禁止開發

詹順貴接受媒體訪問時,反批新北市根本就沒有意見。他說,在第一次專案小組會議上,漁業署就提出水產保育區的問題,要求台電與開發單位說明,也在第二次專案小組會上提出報告,指出已與漁民溝通清楚,會再去協調,「當時在場的漁業署與新北市政府也沒有意見」。

詹順貴拿出新北市政府公告指出,公告內容指瑞芳保育區「只禁止特定季節或特定水產生物的採集,並無禁止開發行為」,任何保護區或保育區內禁止或限制行為,要依循各自的法源依據,新北市政府在做出批判前,應該先看清楚再來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