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楊蕓台北報導】頂著大太陽,小朋友們從拼拼圖、搶答等機智遊戲中,學習兒童權利公約(CRC)的內涵。衛福部1日在花博公園舞蝶館舉辦「當我們童在一起,童心協力護兒童」兒童節慶祝活動,包括家扶基金會、靖娟基金會、育幼機構兒童等近千名大、小朋友共襄盛舉,現場不但有好玩的闖關活動,還有機會抽中包括桌遊、兒童繪本、腳踏車等80項好禮。
今年活動以「宣導兒權公約,保障兒童權益」為主軸,舞蝶館外廣場上安排趣味闖關、兒童劇團互動、共融遊戲場及有獎徵答等活動,以寓教於樂的方式,引導兒童與家長學習兒童權利公約的內容,強調「兒童是權利的主體,應全方位保障兒童權益。」
衛福部次長呂寶靜致詞時,向在座小朋友們介紹兒童權利公約的內容,「聯合國在1989年制定《兒童權利公約》,至今共有196個締約國,是目前最廣受各國支持與承諾的公約,我國也依公約制定《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去年時辦理首次國家報告審查,發表的98項結論性意見,已成為政府增進兒童權利的重要指引。」
玩遊戲也是所有兒童都應享有的權利!呂寶靜說,遊戲是孩子學習與發展的重要媒介,在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和《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都有明定,所有兒童休閒、娛樂以及遊戲權益都應該受到保障,「例如舞蝶館旁有一個佔地2千坪的遊戲場,也是國內目前最大的共融兒童遊戲場,除了有適合各年齡層的遊具外,還提供一般兒童與身心障礙兒童一起同樂的遊樂設施。」她也不忘叮嚀小朋友們,「要學會彼此尊重、共享遊樂設施,讓所有小朋友都能快樂的一起遊戲。」
呂寶靜表示,過去國內文教及遊樂場所的收費規定,大部分都是以兒童的「身高」作為收費認定標準,違反平等原則,因此衛福部已修法針對國內大眾交通運輸、文教設施、風景區及康樂場所,改以「年齡」為標準,並提供兒童優惠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