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澳凸顯環評漏洞 環署:老案應退場

鄭羿菲 2018/03/19 15:17 點閱 31865 次
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說,現有環評機制有漏洞,並無陳年環評「退場機制」,未來環保署想修正環評法,讓超過10年以上的環評需重做。(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說,現有環評機制有漏洞,並無陳年環評「退場機制」,未來環保署想修正環評法,讓超過10年以上的環評需重做。(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深澳電廠是12年前通過環評,當時並無評估PM2.5,時空差異這麼大,為何不能重新環評?」面對國民黨立委陳宜民19日在立法院的質疑,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嘆道,「現有環評機制並無陳年環評『退場機制』,環保署去年9月公告想修正環評法,讓超過10年以上的環評案重做,對此沉痾不滿的立委與民眾可共同呼籲修法,將漏洞堵起來。」

12年前無評估PM2.5

深澳煤電引起社會輿論沸沸揚揚,不僅民眾無法理解蔡政府推動減少空污,但卻同意興建深澳煤電增加空氣污染的做法,在野黨也紛紛批評民進黨「治空污打假球」。陳宜民19日在立法院表示,「深澳煤電在12年前通過環評,當時的環評機制根本沒有評估PM2.5,也沒有專家學者了解PM2.5的影響,12年來時空差異這麼大,理應重新環評,而非以環差便宜行事。」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追問,環差小組提出2個不同提案,一個是「審核修正通過」、另一個是「應就變更內容重新辦理環境影響評估」,在8比8的情況下,詹順貴為何不投票支持重新辦理環評?且「若真如行政院長賴清德所言,『超超臨界』燃煤機組的排污量與燃氣機組相近,那敢不敢直接把排放標準比照燃氣機組?」對此,環保署長李應元則支吾其詞。

舊案污染更大

詹順貴解釋說,身為大會主席,首要任務是要讓整個環差、表決的程序公正公開執行完畢,14日當天在8比8的情況下,他必須做出最後裁示,基於他對環評制度的理解,深澳電廠並非『新興建』的案子,而是僅需比較對環境影響差異的舊案,「從新舊比較的結果來說,舊案除空污更嚴重,還須填海造地13.67公頃,因此我投下贊成新案的一票。」

「環評制度有漏洞,無法讓陳年的環評案有『退場機制』,才造成這個不得已
的決定。」詹順貴無奈嘆道,他當然明白時空背景已差了12年,但現有的環評機制中,深澳曾在經過環評的3年內動工過,因此就不須再做環評,僅需補做環差。他指出,環保署在去年9月已公告環評法修正案,希望給予這些陳年環評案有退場機制。

呼籲修法堵漏洞

詹順貴指出,修正案中,希望未來通過環評5年內未實施開發、實施開發後停工超過5年,與環評超過10年者,都要重做環評,讓不合時空環境條件的老環評案能夠退場。他強調,「我個人不支持新的燃煤電廠興建,但深澳電廠依法定位就是已動工過的案子,相關環評程序已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