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洪進安台北報導】2G業務已被3G取代,但3G特許執照也將於今年年底到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3日通過用戶權益保障行動方案,規劃由業者將3G系統移入4G業務系統,採異質網路方式讓3G設備能繼續使用,也會簡化3G用戶申請轉換至4G手續,可透過電話、網路等簡易方式申請。
NCC副主委翁柏宗表示,為了方便用戶移轉,在電信業者有登錄用戶雙證件前提下,消費者可透過電話、網路等簡易方式,完成3G合約變更服務,不需親自到門市辦理。
NCC副處長梁溫馨表示,透過電話或網路方式申請轉換時,雖然簡易,但還是要時間郵寄契約,會比一般快遞晚2天左右,但只要業者收到用戶的同意時,也會直接聯絡用戶,再次確認。
NCC報告指出,業者在過渡期間可以向NCC申請彈性頻率指配,3G業務經營者的2100MHz頻段還沒繳回前,可以申請4G業務2100MHz頻率頻率指配,也就是說,同一個業者在過渡期可使用同一個頻率在3G及4G業務上。
根據NCC報告指出,全台4G用戶約2200萬戶,3G用戶還有643萬1569戶,台灣4家電信業者,包括中華、台灣大哥大、台灣之星和遠傳等的4G網路,語音通話功能都普遍採用電路交換回退技術,既透過3G網路以傳遞4G業務的語音服務,即使3G執照終止,用戶仍能持續使用原先的3G設備。
翁柏宗指出,到了今年12月31日屆期,還會給與用戶15天過渡期,之後就沒辦法使用3G業務,這段期間,NCC會跟所有電信業者合作,積極做好3G移轉4G宣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