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跨黨派朝野立委所提的天災假法案,內容包括「停班日給薪」、「停班日出勤加倍給薪」等,25日通過委員會、送院會朝野協商,待二、三讀處理。但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謝倩倩仍表示,「各界對天災假的細緻規範,如停班起迄時間、那些行業放假等意見仍多元,還需審慎研議。」國民黨立委蔣萬安聲稱,「公務員在天災假也有例外接受長官指示而不休假的情況,勞工也可以例外函釋處理。」
跨黨派支持天災假
颱風天停班停課勞工到底要不要上班?跨黨派包括國民黨立委蔣萬安、林為洲、親民黨立委陳怡潔、民進黨立委鍾孔炤、林靜儀、李俊俋與劉建國等人都提案要將颱風等天災假入法,提案重點項目包括「停班日給薪」、「停班日出勤加倍給薪」、「雇主提供交通工具」等3項全數認同外;在「雇主應提供安全措施或保障安全」、「出勤須事先勞資協商同意」等2項,則除了李俊俋外都有提出。
其中,蔣萬安所提草案更加碼,勞工於天災假出勤而有危險之虞,得停止作業向主管報告後「退避」;林靜儀所提的草案則規定,勞工於天災假出勤,事後應有補假休息。
勞部:細節待討論
謝倩倩表示,經過幾次座談會、公聽會搜集意見後,各界的意見很多元,許多細緻的規範還需要再釐清,如天災停班的起訖時間等,在實務上也不可能宣布停班,所有行業就都能立刻停班,如醫療、交通、水、電等行業,「要在勞基法中逐一列出哪些行業可停班,會有困難,為求法律的周延性,天災假入法還需要更多時間審慎研議。」
「勞動部應坦然面對哪些天災要點的內容做得到就推動入法,若只是因做不到而不執行,便難獲認同。」陳怡潔質疑,此次天災假入法不過是將勞動部制定的《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相關內容法制化、拉高為法律具有裁罰性的層級,若勞動部明知做不到而定此要點,豈不是自打嘴巴?
陳怡潔認為,如果是否放假仍交由要點規範,雇主就有空間選擇不遵守,仍要求勞工在停班期間上班,但若勞工因天災上班而出意外,雇主卻沒有半點責任,非常不公平。
難規範非藉口
蔣萬安說,「蔡政府砍勞工7天假的理由是要全國休假一致,但勞工卻必須要在颱風天宣布停班停課時上班,很明顯就是一國兩制,」況且實務中也非全體公務員都休假,政府可指派負責救災的公務員執勤,同理對勞工來說也可以用行業別的例外函釋規定,讓救災及醫護人員等有必要出勤的勞工上班,勞動部不能以難以規範當做不立法的藉口。
在衛環委員會朝野立委一致同意下,由於仍存有「放假雇主是否給薪」,及「是否要在勞基法放入退避權」等不同的小差異,決定天災假7項提案全部通過送出委員會,進入1個月協商冷凍期,待院會處理二、三讀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