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針對勞基法4日初審時,主席忽視在場「異議」聲音,時代力量總召徐永明25日在朝野協商時堅稱,「面對社會重大爭議的勞基法,必須再召開聯席會議確認議事錄。」但民進黨團幹事長劉櫂豪舉例,過往《經濟產業創新條例》等法案都未確認議事錄;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也說,再確認議事錄,等於重新計算1個月冷凍協商期,民進黨不會接受。徐永明隨即離席表達抗議。
時力要求程序正義
徐永明13日曾質疑4日衛環、經濟委員會聯審勞基法時,最後主席、民進黨立委林靜儀在核定議事錄的過程中,漠視在場其他有「異議」的聲音,議事錄核定明顯有問題。時代力量與國民黨團都對此程序問題提請立法院長蘇嘉全主持朝野協商,尋找解決方法,遂25日進行朝野協商。
「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在4月審查時,時任主席的民進黨立委邱議瑩也同樣無視在場立委『異議』聲音,宣布法案初審通過,最後民進黨決定退回審查。」徐永明在朝野協商時表示,包括5月審「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時,還特地召開聯席委員會「確認議事錄」,為何涉重大爭議的勞基法,卻不願意再召開聯席委員會,完備確認的程序?
民進黨團則竭力反對再次確認議事錄,柯建銘說,徐委員把召開聯席委員會確認議事錄講得好像很容易,但若再召開聯席委員會確認議事錄,1個月的冷凍協商期就得重新計算,勞基法在臨時會就來不及審查了,「時力與國民黨此舉都有戰略目的,民進黨不接受這麼不合理的要求。」
綠以往例反駁
柯建銘指出,邱議瑩事件不遵守表決就要送出委員會太過爭議,因為在野黨質疑合理性,民進黨當然就認了,但勞基法議事錄的確認,與法案效力沒有影響。排審公立教師年金的民進黨立委段宜康也反駁說,「當初是為了審故宮的法案才再次召開聯席委員會,並不是為了確認議事錄而特地召開。」
「過去許多法案,都在議事錄沒有『確認』的情況下三讀立法了,並不影響法案的效力。」劉櫂豪指出,包括2010年《經濟產業創新條例》、2012年《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及造林回饋條例》、2017年《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族繁不及備載。他強調,「沒有議事規則或法律規定,確認議事錄是立法的必要程序。」
在野黨離席抗議
國民黨團書記長林為洲當場喊,「如果議事錄登載,與當時的錄音、錄影不同,民進黨還打算硬過、繼續在院會審,我們沒辦法接受,」若確認議事錄不是必要程序,那以後就都取消好啦。徐永明也無法接受民進黨的解釋,憤而離席抗議,林為洲也在不久後離席,不想配合民進黨唱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