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騷無法可管 藍籲立法勿再拖

鄭羿菲 2017/12/12 19:48 點閱 8349 次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提倡,內政部應盡速提出跟蹤騷擾防治的法案,讓立法院審議立法,保障婦女權益。(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提倡,內政部應盡速提出跟蹤騷擾防治的法案,讓立法院審議立法,保障婦女權益。(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現代婦女基金會的資料顯示,每8位女大學生就有1位曾被跟蹤騷擾的經歷,但卻無法獲得妥善處理,是婦女權益保障的大漏洞。」國民黨立委王育敏12日在記者會上表示,《跟蹤騷擾防治法》已提出快2年,內政部應儘速提案,不要再拖延立法。內政部次長花敬群回應說,「預計這1、2個月內就能提出法案。」

社會屢傳情傷、情殺事件,而世新大學男大生11日疑長期跟蹤學妹、求愛不成,進而持水果刀砍傷女大生右頸,事後警方調查發現,女大生11月曾不堪騷擾跑到警察局報案「被跟蹤」,雖警方訓斥該名跟蹤的男大生,但仍無法遏阻悲劇發生,引起社會輿論譁然。

現代婦女基金會研究發展部主任王秋嵐12日在「速審跟蹤騷擾防制法,莫讓憾事再發生」記者會上表示,跟蹤騷擾事件的初期可能只是尾隨、通訊上的騷擾,但後續卻可能引發進一步的傷害案件,在針對女大生跟騷調查時,發現每8位就有1位女大生曾遭到跟騷,其中30%是陌生人、24%是追求者、25%以上則是前男友,而被跟騷的女大生75%以上都有向加害者表達不要再騷擾,只是現行法規無法處理。

「台灣的婦女權益保障工作還有待改進,遇到跟騷事件,既無法適用家暴法,也不符性騷擾防治法,跟騷成為法律保護的空窗。」王育敏指出,全球將女性跟騷的保障視為「進步性的立法」,包括英國在1997年、日本在2000年,與德國在2007年都通過相關立法,防止跟蹤騷擾並非台灣獨創,但法案始終無法審查的原因卻卡在內政部沒提出相對法案。

王育敏說,國民黨在第9屆第1會期就提出《跟蹤騷擾防治法》,但礙於內政部頻頻強調要有政院版本再審,才一直拖延至今,如今社會情傷、跟蹤騷擾事件引起社會譁然,希望內政部加快腳步制定法案,不要再阻擾、拖延相關立法。

國民黨立委吳志揚指出,「跟騷法賦予警察在接獲跟蹤騷擾報案後,可以發給加害者最長2個月為期的『暫時性警告命令』,若加害者仍不聽勸、違背命令持續跟騷,就有刑事責任,」德國、日本都已有相關制度探討,應該沒有對司法權、人權侵害的相關問題,盼內政部儘早在這會期末或下會期初提案,否則內政委員會將直接排審立委提案。

花敬群受訪時則回應,警政署和內政部法規會、法務部已針對跟蹤糾纏的行為研擬防制法草案,預計這1、2個月就會完成,並送行政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