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燃費限繳期將至 逾期恐查封不動產

林晏如 2017/11/21 18:41 點閱 6948 次
未繳汽燃費的車主應在限繳期內繳清,逾期恐被查扣存款、查封不動產。(photo by Ruben de Rijcke via wikimedia used under CC license)
未繳汽燃費的車主應在限繳期內繳清,逾期恐被查扣存款、查封不動產。(photo by Ruben de Rijcke via wikimedia used under CC license)

【台灣醒報記者林晏如台北報導】還未繳納106年汽燃費的車主注意囉!今年還有近160萬輛車主尚未繳納汽燃費,公路總局近日已陸續寄出催繳通知書,若車主年底前不繳納,將開罰並移送行政執行。

公路總局表示,106年汽燃費開徵期已過,各區監理所近日已陸續對尚未繳納的汽、機車車主寄發催繳通知書,限繳期為106年12月31日,逾期不繳納者,除依公路法第75條處以300-3000元罰鍰外,所欠費額將移送行政執行,並對車主名下動產、不動產查封或查扣存款、扣薪。

公路總局統計,今年汽機車還有159萬506輛車主未繳汽燃費,包括機車132萬6684輛、汽車26萬3822輛。

車主在收到催繳通知書後,可持單至金融機構、郵局、超商繳納,亦可透過電話語音、監理服務網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線上轉帳繳納,繳費管道多元、方便又迅速。若沒收到通知書又不確定自己是否已繳納過的車主,可向監理單位洽詢,或利用「監理服務網」、「監理服務App」線上查詢及繳納,或於超商使用多媒體設備查詢、補單及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