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休朝野聯席初審 僵在10天復議期

鄭羿菲 2017/11/20 12:46 點閱 7241 次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質疑,未過10天復議期就開會初審「一例一休」修正案,是違法會議。(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質疑,未過10天復議期就開會初審「一例一休」修正案,是違法會議。(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一例一休」修正案20日開始初審,沒想到第一位程序發言的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就下重手直言:「應等10天復議期過了才能開會,不能『違法開會』。」召集委員、主席林靜儀則回應,「民進黨團已有超過22位立委同意不復議,會議合法。」雙方互不相讓,徐永明隨後霸佔發言台、干擾會議超過2小時,此時國民黨團書記長林為洲也敲邊鼓,支持開會要過復議期。

勞基法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與民進黨團書記長何欣純在發言台針鋒相對(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2位委員沒簽復議

立法院院會17日將「一例一休」修法草案,包括政院版及各立委提案版本,交付衛環委員會及經濟委員會聯席審查,但時代力量則質疑修法開會程序不合法,徐永明20日在立法院程序發言時主張,「院會付委應有10天復議期,17日付委不可能20日就召開初審會議。」他舉例說,2014年審兩岸監督條例時,民進黨就堅持要過復議期才能開會,不能兩套標準。

林靜儀表示,在院會時民進黨團已有60位委員表決贊成附委,也就是沒有10天復議期的限制,今天開會完全合法。徐永明則要求,「60位委員贊成不復議,就把不復議同意書拿出來,就我所知有2位委員並沒有簽,不復議真的合法嗎?」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則不耐煩地反駁說,「不復議同意書17日就送到立法院了,你不要鬧場。」

「2位委員撤簽不復議就不合法,付委不代表可以馬上審查。」徐永明卻窮追猛打,持續霸佔發言台超過2小時,並要求議事處須出具「60位委員簽名的不復議同意書」,但議事處拿出的文書僅有58位委員簽名,林靜儀最後決定讓遭徐霸佔的發言台「消音」,啟用另一邊的發言台讓其他委員做程序發言。

復議人數過門檻

國民黨立委林為洲、蔣萬安等人則抗議,認為應先排除徐永明的干擾才能程序發言,林靜儀仍強調,發言台、麥克風已準備好,若不發言就照程序來。緊接著林靜儀唸過13位國民黨委員的名字,都沒人要用另一邊的發言台,直到民進黨立委黃偉哲才使用。黃偉哲指出,「提復議案的門檻需要超過22位委員提案,而民進黨已有58位委員不復議,就算有2位委員撤簽,也無法構成復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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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與民進黨團書記長何欣純在發言台持續跳針「違法會議不要開。」、「會議沒有違法。」(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最後,林靜儀在請勞動部報告後宣布休息,而徐永明與民進黨團書記長何欣純雙方則在發言台持續跳針「違法會議不要開。」、「會議沒有違法。」林為洲也在一旁敲邊鼓支持,「2位民進黨委員沒簽名不復議,若是現在開會等同剝奪復議權,應過10天復議期再初審。」台下等待備詢的官員則無奈地繼續低頭審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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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質疑,未過10天復議期就開會初審「一例一休」修正案,是違法會議。(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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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反駁說,不復議同意書17日就送到立法院了,你不要鬧場。(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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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團書記長林為洲(左)也敲邊鼓支持開會要過復議期。(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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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主席黃國昌、立委高潞·以用在台下不發一語、默默支持立委徐永明杯葛會議。(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