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休修法加劇過勞 民團:懸崖勒馬

楊蕓 2017/11/14 13:18 點閱 8311 次
高教工會秘書長陳政亮14日對例休草案表達嚴正抗議,要求執政黨立即撤回草案。(左起陳政亮、邱伊翎、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覃玉蓉photo by 楊蕓/台灣醒報)
高教工會秘書長陳政亮14日對例休草案表達嚴正抗議,要求執政黨立即撤回草案。(左起陳政亮、邱伊翎、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覃玉蓉photo by 楊蕓/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楊蕓台北報導】「例休修法不但無法達成降低總工時目標,反而加劇勞工因『短時間密集工作』而產生的過勞。」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秘書長陳政亮14日在記者會上痛批,草案中包括提高加班時數上限、縮短輪班間隔、放寬七休一等,種種新制都與落實周休二日、降低工時的社會進步理念背道而馳,呼籲行政院趕緊「懸崖勒馬」,撤回草案。

勞動部10月底預告《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後,已於9日行政院院會討論通過,預計17日送交立法院審議。

修法罔顧人權

高教工會指出,台灣已是過勞之島,2014年OECD總工時排名竟「榮獲」世界第4,且每11天就有1人過勞死。「但過勞不是單一勞工的問題,還與少子化、生產力下降等社會問題環環相扣」,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說,「新制對於勞工的無限剝削,將使整體社會關係崩壞、對立。」

邱伊翎還痛批新制勞基法罔顧人權,針對前行政院長張善政日前說「若把一例一休拿去矽谷,會死一片公司,」她認為,台灣勞工的基本薪資與員工福利,根本比不上矽谷的任何一間公司,「我們的企業用製造業水準發薪,卻要求勞工用高科技產業水準來付出。」

加劇「密集過勞」

對於草案中將放寬「例假得於每7日的周期內調整」,陳政亮認為,根本是容許資方任意調移「14天有2天例假」,造成勞工可能連續工作12天,不但剝奪勞工休息權,也違「例假」之「定期、固定」概念。他也憂心,包括提高加班時數上限、縮短輪班間隔等規定,種種新制都將加劇因「短時間密集工作」而產生的過勞的現象。

陳政亮進一步說明,加班費原是「做1算4,做5算8」,就是為了防止資方任意差遣勞工在休息日出勤、破壞完整休假,及「以價制量」降低加班時數的重要手段,先不用說勞工因刪除7天國假而增加56小時工時,引發的負面效果能否透過以價制量的休息日補回,還有待統計驗證,原制上路不到一年又要放寬,完全違背縮短工時之社會進步目標。

「限制加班是降低工時的必要手段。」陳政亮強調,草案中「休息日工時核實計算」和「提高加班時數上限」,根本與管制勞工加班背道而馳,且即使勞基法一直以來都有在管制加班時數,但「黑數」(員工不敢報加班)仍相當普遍,更何況現行勞基法已讓大多數的服務業有「變形工時」制度彈性排班,並無全面放寬加班時數上限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