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退場轉型案說不清賴揆暫喊停

林晏如 2017/10/05 18:04 點閱 13284 次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圖中)透露說,「本來希望《大專院校退場轉型條例》這週就通過。」顯示政府亦相當急迫。(photo by林晏如/台灣醒報)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圖中)透露說,「本來希望《大專院校退場轉型條例》這週就通過。」顯示政府亦相當急迫。(photo by林晏如/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林晏如台北報導】各界矚目的私校轉型退場條例5日在行政院會議中擱淺。院長賴清德表示,由於條例裡沒有清楚說明補助與融資的適用範圍,
擔心外界可能對此有所誤解,決定暫不予通過,預計下周可完成送立法院;另外,針對引進外國名校來辦學,使用退場學校的校地資產,教育部將另訂專法規範。

補助、融資範圍已訂?

根據日前公布的《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草案》第20條規定:「主管機關為保障教職員工權益及學生受教權,應設置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協助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並得辦理融資或利息補貼等事宜。」

由於條例裡沒有清楚說明補助有哪些範圍?融資有哪些範圍?教育部政務次長姚立德說:「條例內有關轉型退場基金的補助,會另外訂定相關配套辦法。在協助退場學校的學生轉學時,學生可能因為必須通車或住宿增加負擔,希望可以補助學生這方面的開銷。」

「此外,學校必須退場或轉型多是因為財務困難、現金不足只剩校產,融資方面意在輔助學校,辦理核發老師薪資和退休金、資遣費等事務。」姚立德強調,因為條例方面必須簡潔,詳細部分會另訂辦法。

條例通過才有後續

設立轉型及退場條例後,學校退場的後續需做整體規劃。「我們會於下次再提轉型及退場條例時,針對高等教育公私立學校如何配置,和教育資源分配這部分,作完整說明。」姚立德補充說。

記者問到條例中提到退場學校可能會轉型成其他教育、文化或社會福利事業,這些牽涉到行政院跨部會的協調,如何與衛福部等其他單位共同合作,外界相當關注。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解釋說,將待《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通過立法後,取得法規命令的授權依據,後續才能與各部會進行協商,並且儘速著手推動執行。

姚立德表示說,國家土地有限,學校退場後留下來的校地,是不是可以讓引進國外名校的政策善加利用,教育部會訂定相關專法,規範利用退場學校現有的校地,或是另外找校地都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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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姚立德表示,由於條例沒有清楚說明補助有哪些範圍?融資有哪些範圍?賴揆怕引外界疑慮,建議條例文字要做得更精確。(photo by 台灣醒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