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實習記者楊蕓台北報導】近年來貝類汙染事件層出不窮,為了強化輸台貝類的品質控管,保障消費者食安權益,食藥署決定主動出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2日召開記者會表示,依據「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將實施輸台貝類產品必須檢附官方證明的措施,新制於107年1月1日上路。
貝類的風險因子包括海洋毒素(俗稱貝毒)、微生物汙染等。由於貝類是濾食生物,若濾食帶有毒素的藻類,毒素可能殘留在貝類當中,食物下腹後會引起中毒症狀,嚴重可能致死。
根據食藥署106年監測資料顯示,法國、愛爾蘭、日本和中國大陸等國家都有相關警訊出現,因此加強輸入的源頭管理是當務之急。食藥署除了立即針對警訊地區清查、追蹤,同時發布燈號警示,告知民眾海外旅遊時注意飲食,也提醒採購的業者避免輸入問題產品。
明年元旦起,貝類輸入須檢附當地主管機關證明文件,經我國邊境查驗人員檢查合格後,才能受理進口。但查驗措施是否會影響貝類產品的輸入意願,食藥署食品組科長吳宗熹保證:「事前已經做過評估,除舉辦說明會向國內業者說明、宣導,也請駐外單位通知業者配合新制,大部分國家都願意提供證明資料,因此不會影響未來貝類輸入量。」
回溯民國101年曾發生知名連鎖餐廳饗食天堂因進口韓國有毒生蠔,爆發用餐民眾集體中毒事件,當時食藥署已率先對韓國實施輸入查驗機制;今年日本愛知縣也驗出蛤蠣毒性超標,當地已宣布暫停出貨。
過去查驗出違規的案例,主要是來自於重金屬殘留超標或檢驗出微生物,吳宗熹提醒,貝類中的微生物危害因子可透過烹調避免,消費者要確保貝類煮熟後再食用,多一層保障。
根據食藥署105年統計資料顯示,台灣貝類產品來自30個國家,總共將近8500公噸,主要集中於周邊鄰近國家,包括中國大陸、日本及菲律賓等,輸入總量超過5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