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炮批前瞻 郝明義:落日條款還不改

鄭羿菲 2017/07/11 12:59 點閱 20164 次
前國策顧問郝明義、司改國是會議籌委會副召集人瞿海源都認為,前瞻條例缺少「落日條款」,立委應提修法。(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前國策顧問郝明義、司改國是會議籌委會副召集人瞿海源都認為,前瞻條例缺少「落日條款」,立委應提修法。(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針對前瞻計畫,前國策顧問郝明義11日再次召開記者會批評,「政府不知反省、扭曲民間意見、國家治理決策失靈,行政崩解、對錯誤厚顏狡辯將錯就錯!」他呼籲,當法學專家們都指出沒有「落日條款」的爭議時,政府還在踐踏法律狡辯,蔡政府應修法補救。司改國是會議籌委會副召集人瞿海源也認同說,「落日條款只需要立委提出修法即可,但卻是國家制定法律、守法的觀念。」

前瞻基礎建設中的軌道計畫讓朝野、社會各界吵得沸沸揚揚,其中郝明義數度召開記者會邀請林全正式與民間團體辯論其必要性,但行政院最後決定「冷處理」,僅表達會列入院長的行程考慮,後續則只聞樓梯響。

民間持續監督

郝明義並不就此罷休,11日仍聯合瞿海源、獨派大老林濁水等意見領袖連署5點呼籲上書蔡政府,內容包括:1、前瞻立法沒有落日條款屬惡例,立法院應修法。2、行政院應與民間團體充分溝通、納入公民意見,籌備「新前瞻計畫」。3、政府勿厚顏狡辯發言,誤導社會視聽、破壞法治基礎。4、蔡總統應聆聽民意,落實民主施政。5、政府應回應人民的意見。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讓我看見政府失能、行政崩壞。」郝明義在「請政府謹守民主法治國家的治理原則」記者會上表示,政府推動重大建設應有行政程序,但計劃中連主責單位都沒有,且應該是「行政院會」決定的事情,變成是「行政院」決定,違反憲法第58條;特別條例在委員會沒討論就趕送朝野協商等。他說,「此次政府的心態就是對民意不知反省、對民間批評扭曲、國家治理決策失靈,行政崩解、厚顏將錯就錯!」

未有落日將成空白支票

郝明義怒指,台灣守護民主平台理事劉靜怡、前立委林濁水都指出前瞻條例缺少「落日條款」的缺陷,但政府卻認為「不應該文字上挑剔」,這是「依法行政」的政府該說的話嗎?這只能解讀為狡辯而已。他呼籲,「蔡政府應重視國家治理的基本原則,勿再踐踏法律尊嚴,趕緊認錯,並由黨籍立委提出條例修法,納入落日條款。」

「民進黨難道忘了2008年馬政府發行消費券特別預算立法時,也未納入落日條款,民進黨一致反對要求納入了嗎?」郝明義指出,當時民進黨質疑國民黨未納入落日條款,將來將成為選舉綁樁空白支票,黨團總召柯建銘要不要好好回去看當時自己的發言呢?

行政應謹慎規劃

「先生所言甚是!」瞿海源表示,行政、立法的失能,就是台灣政治的根本問題,從民間到在野政黨都反對前瞻計畫,代表這個計畫很有問題,但前瞻卻也是扭轉政治環境的突破點,行政院應背負前瞻的推動責任趕緊調整,積極規劃不完整部分、做好效益全面評估,也寄望黨籍立委發揮監督職責,哪邊錯就指出來,好讓行政部門改進。

瞿海源說,行政院雖已擬出第一期預算計畫,但目前看到的都只是「先前核定」的建設計畫,通過與否並沒有什麼太大的問題,但對於後續要推動的「新興」計畫,就必須慎重規劃,「至於落日條款可大可小,只要立委提出修法納入就能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我相信民間已經發出極大的聲音了,蔡政府會聽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