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實習記者譚有勝新北市報導】八仙塵爆民事損害賠償申請時效即將到期,自案件發生以來,消基會接獲民事訴訟委託人共有435人,總計請求賠償金額高達100億元!無論團體訴訟人數在未來是否有增加,消基會將於期限屆滿之前向士林地方法院正式提出團體訴訟,進入民事損害請求賠償程序。
新北市政府法制局局長黃怡騰表示,去年消基會於八仙塵爆1週年時為98位八仙塵爆受害人委託提起團體訴訟,請求賠償金額約達26億元。由於後續新增委託人的數量龐大,消基會動用了20多位律師處理訴訟,並且將於請求賠償時效屆滿之前向士林地方法院遞狀,提起第二波消費團體訴訟。截至今日為止,連同上次的委託人,受委託人共有435位,請求賠償的金額約達100億元。
因民事訴訟案件龐雜,結案日並非短期以內可以解決。因此,受害者在提起訴訟後,仍需經歷長時間的法律諮詢才能夠得到應有補償。黃怡騰表示,「對於八仙案所涉民事或刑事案件,均會指定專人於法院開庭期間提供法律上的參考意見。」因是長時間的訴訟案,法制局未來也將持續關注案件的進度,提供必要的協助。
黃怡騰補充說明,因八仙樂園負責人呂忠吉所涉為業務過失致死等案,經一審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10月,現二審在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審理中。至於八仙公司負責人等所涉及的刑責部分,高等法院仍在持續進行偵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