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審攬才法 民團批本末倒置

吳宇涵 2017/05/31 17:45 點閱 22029 次
台灣勞工陣線和經濟民主聯合31日早上在立法院前抗議立法院將審查的「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photo by吳宇涵╱台灣醒報)
台灣勞工陣線和經濟民主聯合31日早上在立法院前抗議立法院將審查的「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photo by吳宇涵╱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吳宇涵台北報導】民團台灣勞工陣線和經濟民主聯合31日早上在立法院前抗議「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的審查,要求政府訂立外籍勞工總量管制機制,並提出整體產業戰略,並痛批政府不去思考如何改善國內就業環境,留下本地人才,卻另立專法延攬白領外勞,認為這是「本末倒置」的做法。

台灣勞工陣線研究員張烽益批評,攬才專法就是擴大目前白領外勞的禁用法令,23條的法令,包含了四大鬆綁,「這四大鬆綁對台灣青年來說,未來可能成為四大惡夢!」,他指出,這些條文直接排除就業服務法、出入國移民法等規定,內容粗糙,甚至以「特定專業」這種模糊不清的定義夾帶通過,破壞各主管機關體系。

四大鬆綁包含:「鬆綁外國專業人才簽證與居留規定」、「鬆綁外國專業人才父母配偶與子女停居留規定」、「鬆綁外國人與學(畢業)生來台尋職與實習規定」及「鬆綁外國專業人才租稅、健保與退休規定」,張烽益抨擊,目前台灣青年因為低薪環境,被迫出走海外數10萬人,政府未思考如何研擬好的產業政策改善就業環境,卻反其道而行,是本末倒置的施政做法。

「過去台灣的外勞政策都只是被動回應資方的需求,缺乏整體產業戰略。」經濟民主聯合秘書長陳冠宇說,現行《就業服務法》第52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依據「外籍勞工聘僱警戒指標」,由中央主管機關邀集勞工、雇主、機關單位等代表,協商每年得引進的外勞總人數。

「但該規定從1997年5月制定至今,勞動部從來都沒有明確制定外籍勞工聘僱警戒指標,」陳冠宇痛批,行政怠惰使外勞總量管制形同具文。因此,他們主張,應立即建立外籍勞工總量管制機制,並且不應只考量資方需求,要有產業發展的整體策略,才符合《就業服務法》第42條「聘僱外籍工作者,不得妨礙本國人就業機會」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