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釋憲在即 幸福盟:程序違法黑箱

鄭羿菲 2017/05/17 17:43 點閱 22614 次
下一代幸福聯盟活動總召游信義認為,大法官不具民意基礎,不應輕率介入同性婚姻的爭議。
下一代幸福聯盟活動總召游信義認為,大法官不具民意基礎,不應輕率介入同性婚姻的爭議。

【台灣醒報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同婚釋憲程序嚴重不公!」下一代幸福聯盟(幸福盟)活動總召游信義17日下午3點,在「同婚釋憲」公布結果前夕,會同10多個民間團體在司法院前抗議,並質疑在釋憲案的過程中,沒有讓反對同婚團體具有適當的發言權,缺乏程序正義。警方於4點舉牌宣告:「司法院是遊行禁制區,請遊行團體解散。」抗議民眾則持續宣讀陳情書陳情,隨後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副處長林吉輝接下民眾陳情書。

同志婚姻議題自民進黨立委尤美女去年11月提案修正《民法》後,引起社會關注,初審相關法條的1個多月中,引發多場正反陣營的遊行對抗,激起社會對立氣氛,總統蔡英文更在2月會見雙方陣營領袖,欲搭建溝通橋樑。緊接著司法院在3月底進行同運領袖之一的祁家威所申請「同志不能成立法律上的婚姻關係是否違憲」釋憲案,並即將在24日公布結果。

司法院
百餘人撐起黑傘抗議釋憲程序不公。(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釋憲前夕抗議不公

幸福盟、台灣公民權團結組織、火炬先鋒事奉協會、捍衛家庭學生聯盟等10多個團體,17日聚集百餘人在司法院遊行陳抗,並向司法院大法官們提出5大主張,分別是:司法要謙抑,不容侵犯立法權、釋憲程序黑箱作業、政治正確不應左右釋憲立場、釋憲結果不應損及公共利益,及婚姻定義應全民決定,並向監察院陳情,請求調查大法官的失職。

「大法官不具民意基礎,不應輕率介入同性婚姻的爭議。」游信義17日在陳情記者會上表示,同婚是否合法化目前在立法院仍處於討論階段,大法官應自我節制,不輕易變更婚姻制度的核心內涵。他強調,婚姻是社會演化所形成的制度,台灣社會對婚姻制度的核心內涵是「異性結合」,若經憲法法庭變更,恐對婚姻家庭的道德觀念帶來重大改變,也使民心不安。

司法院
警方則於4點舉牌宣告,司法院是遊行禁制區,請遊行團體解散。(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反同婚不具發言權

游信義指出,在3月底的憲法法庭中,公部門代理人幾乎一面倒地支持同婚,且缺乏反對同婚團體在程序中發言,只有支持團體獲得發言權,如伴侶盟執行長許秀雯等人,完全缺乏公民參與,而法庭鑑定人中,更有部分鑑定人早已對外發表自己支持同婚立場,如陳惠馨、劉宏恩及張文貞等人,有失客觀中立。

「同性婚姻現已成為政治正確的話題,在反對者遭受有心人士輿論壓迫下,大法官可能會為卸任後的前途、輿論讚譽等情況,影響裁判的公正性。」游信義說,婚姻的核心內涵不應由少數政治、司法菁英決定,幸福盟已發起相關的公投連署,希望大法官尊重社會意見。

司法院
抗議民眾則持續宣讀陳情書,進行陳情活動。(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需考慮地方民情

負責雙方溝通的副總統陳建仁在17日接受媒體訪問時說,支持同婚、反對同婚雙方的歧見其實並不大,雙方都認同同志族群需要法律給予保障,但在立專法或修民法中存有爭論,民進黨確實需要多溝通,政府與民間團體也持續在討論中,「法務部對於立專法或修民法具有深入研究,實際上要考慮當地民情風俗、人民觀念想法,才能做最好安排,未來仍會努力溝通。」

司法院
下一代幸福聯盟會同10多個民間團體在司法院前抗議。(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司法院
下一代幸福聯盟活動總召游信義認為,大法官不具民意基礎,不應輕率介入同性婚姻的爭議。(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司法院
零星挺同婚人士在警方人牆外舉彩虹旗表達訴求。(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司法院
警方陸續集結人力,預防場面失控。(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司法院
抗議民眾則持續宣讀陳情書,進行陳情活動。(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