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檢不同調 法院一審馬英九無罪

鄭羿菲 2017/03/28 18:19 點閱 19751 次
台北地方法院宣判,民進黨立委柯建銘自訴馬英九洩密、加重毀謗罪等,馬英九無罪,全案可上訴。(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台北地方法院宣判,民進黨立委柯建銘自訴馬英九洩密、加重毀謗罪等,馬英九無罪,全案可上訴。(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前總統馬英九教唆洩密、加重毀謗獲判無罪!台北地方法院28日宣判民進黨立委柯建銘自訴馬英九案無罪,與14日台北地檢署起訴馬不同調。北院指出,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在8月31日已先洩密,而相關證據無法證明馬英九教唆其在9月1日準備新資料給時任行政院長的江宜樺等人,且司法關說案是可受公評之事。對此,柯建銘在另一場記者會上表示,「判決大錯特錯,絕對上訴到底。」

自訴遭判無罪

2013年特偵組偵辦柯建銘與時任立法院長的王金平關說案件,引起後續社會高度關注的馬王政爭,北檢14日宣告偵查終結,認為馬英九明知人民對通訊秘密自由及資訊自主的期待,縱然是處理內閣政治責任,應有選擇其他合法的方式處理,馬無故洩漏及教唆洩漏偵查中的秘密,侵犯人民基本權利,北檢以違反洩密等罪起訴馬英九,並預計在4月14日開庭審理。

另外,柯建銘自訴馬英九涉嫌洩密、加重誹謗罪的部分,台北地方法院28日正式宣判不成立,全案可上訴。台北地方法院28日在記者會上表示,全案的爭點在於,黃世銘在8月31日將偵查不公開的機密(專案報告1)洩漏給馬英九,而黃在9月1日向江宜樺等人公佈的資料(專案報告2)是否為馬教唆準備的新資料。

無法證明教唆

北院指出,專案報告2比專案報告1多了2通通聯紀錄,而柯建銘雖提供88秒通聯紀錄的證據,卻無法證明通聯談話的內容是馬英九特別叫黃世銘準備新資料(專案報告2),「因此,黃世銘洩密在前已被判刑,黃所洩漏的秘密不再是秘密,加上柯建銘無法證明馬英九後續再教唆黃提供新資料,故教唆洩密案無罪。」

「另外,馬英九後續召開記者會,並抨擊司法關說案的加重毀謗罪行也不成立。」北院說,基於憲法言論高度性的保障,本院認為馬發表的言論有關公共利益,且是對可受公評的「司法關說案」加以評論,故不成立加重毀謗罪。

柯上訴到底

對此法院無罪判決,馬英九辦公室發言人徐巧芯表示,感謝北院承審法官釐清事實,做出適法適當判決。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胡文琦也發表聲明,對於司法能還給馬前總統清白感到欣慰,呼籲柯建銘適可而止,不要再做無謂的抹黑與栽贓、浪費司法資源,「更不要忘記自己是黑箱政治與司法關說的始作俑者。」

柯建銘則在下午緊急召開記者會表示,他心情很悲哀,黃世銘已被判決確定洩密,馬英九犯行明確,法院卻要求他提供證明88秒通聯紀錄的錄音內容,試問他非檢調單位,如何取得錄音內容?他批評,「法官以枝微末節替馬英九解套,我絕對上訴到底,並關注即將在4月14日開庭的地檢署起訴馬英九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