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洗錢防制辦公室(洗防辦)最重要的工作是宣導、建置防洗錢的觀念與金流制度,且力拚能在2018年的『亞太洗錢防制組織(APG)』評鑑過關。」法務部次長蔡碧仲23日接受電台節目專訪時表示,若評鑑未過,恐產生國際不與台灣作金融交易等慘痛後果,洗防辦3年花費約9千萬,都是必要花費,如參加「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FATF)會議」等。
兆豐案使台降等
兆豐銀行紐約分行去年8月底爆出遭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DFS)重罰57億元的國際醜聞,也因此連帶使台灣被國際洗錢防制組職艾格蒙聯盟(Egmont Group)降級為「被追蹤」的國家觀察,行政院一方面處理弊案外,一方面也積極籌備「洗錢防制辦公室」,要替台灣度過受國際質疑為「洗錢國家」的眼光。
「2018年APG將來台評鑑相關的洗錢防制制度,若台灣沒有通過評鑑,國際就不會跟台灣有任何的金融交易,也就是台幣不被國際所信賴,恐進一步爆發通貨膨脹等金融危機。」負責洗錢防制辦公室的蔡碧仲23日接受電台節目《蔻蔻早餐》專訪時,翻閱資校詳細解釋。
洗防辦工作非追查
蔡碧仲指出,洗防辦的主要工作有三項:積極推動民眾金融教育、協助金融機構建置金流控管及落實、年底前提出國家風險報告給APG,並力拚在2018年通過防洗錢評鑑。主持人周玉蔻質疑,「但民眾期待洗防辦去追查過去可能涉及政商名流的不明政治捐獻,洗防辦能給民眾交代嗎?」蔡碧仲則強調,「追查是司法體系中檢察官的工作,並不是洗防辦的工作。」
周玉蔻持續追問,「台灣被艾格蒙聯盟降等,難道過去的金管會等部會首長不用負政治責任?」
蔡碧仲表示,《洗錢防制法》在民國86年全面實施,那時艾格蒙認為台灣有專法管制洗錢是進步,所以評鑑台灣屬「優等」,但雖有法律,後續各部會卻不夠落實,包括20年來金管會在金融管制政策上不是非常完備,如金流規管、交易記錄保存等,再加上法制面沒有不斷更新、民眾對洗錢的認知沒被教育與建立,習慣使用人頭帳戶等,層面非常廣泛,可說是政府長年來的責任,沒辦法說是誰該負責。
過去無法規追密友
「洗防辦的工作就是健全這些該有的法律與金融體制,包括未來的大筆現金交易須在線上做交易,如買金條、房地產等,及讓金融機構對政商名流及友人做內部監督等工作。」蔡碧仲說。但追查政商名流密友、閨蜜等金流,前幾年中國打貪就在施行,為何台灣至今才想到?他解釋,「台灣是法治國家,之前沒有『查密友』的法規,行政機關無法有作為,而這項法規正是洗防辦成員今年籌劃的。」
媒體追問,洗防辦未來3年所編列預算多少?用途為何?蔡碧仲指出,3年預算預估為8500萬元,第一年編列3500萬元、第二年編2800萬元,第三年列2200萬元,用途上洗防辦必須向民眾、企業與政府官員「宣傳」洗錢防制的概念、對國際組織製作報告、參加「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FATF)會議」等,這些都是必要的花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