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肖子不得繼承 朝野要細膩認定

鄭羿菲 2017/03/13 15:01 點閱 18505 次
法務部推出《民法》繼承編修正草案,其中增訂「不肖子條款」,但相關規定不夠具體,朝野立委都憂慮恐讓遺產爭奪提早上演,圖為民進黨立委葉宜津。(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法務部推出《民法》繼承編修正草案,其中增訂「不肖子條款」,但相關規定不夠具體,朝野立委都憂慮恐讓遺產爭奪提早上演,圖為民進黨立委葉宜津。(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民法》繼承編的修正草案中,『未盡扶養義務』在現實難以明確認定,恐怕有人趁父母年老認知不全而挑撥離間,刻意爭奪遺產。」國民黨立委吳志揚13日在立法院司法委員會指出。民進黨立委葉宜津也說,「不肖子女不能繼承遺產雖是社會共識,但法條應更細膩地制定,而不是把爭議丟給法院。」對此,司法委員會召集委員蔡易餘拍板,「再舉辦公聽會搜集意見。」

不肖條款禁分遺產

馬政府執政末期,在2016年4月提出自1985年以來最大幅度的《民法》繼承編修正,其中最受各界矚目的就是增列了「不肖子喪失繼承權」條款,凡是故意殺害、重傷、虐待、侮辱,或無正當理由未盡撫養義務的子女,喪失父母死亡後的遺產繼承權。立法院司法委員會於13日審查修正案,朝野立委卻憂心法條文字訂得不夠仔細,恐父母在世便掀起遺產爭奪戰。

「不肖子女取消繼承權的條款,有爭議的是『未盡扶養義務(棄養)』很難證明。」吳志揚13日在立法院提出疑問,相關條款的殺害、重傷、虐待等很容易就能夠認定,而這些情事也會經過法院判定,但棄養的認定,恐因被繼承人(父母)老年認知錯誤,親屬之間提早暴發爭奪遺產的情況。

認知有誤恐生爭議

吳志揚舉例說,人年老了,可能因為疾病而對事物的認知與感受產生錯誤,如失智等,若平日就近照顧父母的子女、看護惡意「挑撥」,讓父母對子女造成誤解、認為子女棄養,導致原本可以繼承遺產的子女無法繼承,就會出現爭議。

「認同吳志揚委員所說法條文字訂得不夠細膩,恐讓遺產之爭提前上演。」葉宜津認為,《民法》繼承編影響民眾甚巨,法律規範必須盡量完整,不能只是將「不肖子」的部分規範好就好,剩下可能產生的爭議交給法院訴訟認定。她苦口婆心地說,被繼承人與繼承人之間都是親密的親屬關係,不應輕易鬧上法院,相關修法需要更謹慎一些。

朝野提草案疑慮

葉宜津也提到,繼承的法規中雖有認定被繼承人死亡後,父母過世、沒有配偶與子女,晚年負責照顧的兄弟姊妹卻因勞保、農保等相關規定,造成兄弟姊妹無法繼承一次請領的相關保險金,「民法規定可以繼承,但其他法律卻規定不可繼承,這非常奇怪,法務部需要全面檢討相關法規。」

「修正《民法》繼承編的草案可以有檢討的地方。」法務部次長陳明堂回應,將未盡撫養義務名文化規定,主要是因法院判決相關案件中,子女沒有盡到撫養義務而剝奪其繼承權,法務部只是將實例明文具體化,若草案條文有所爭議可再檢討。

藍綠朝野立委都相繼對繼承編草案提出相關意見、爭議,對此,召集委員蔡易餘順勢拍板,「《民法》繼承編的更動幅度過大,未來會舉辦公聽會搜集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