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務卿提勒森即將訪問北京,與此同時,華府學界盛傳,前國務卿季辛吉再度倡議美中簽署第四公報。即便第四公報的議題是老調重彈,但川普的非典型決策模式,是否會因此產出令人意外的中國政策?民進黨政府絕不可輕忽。
2016年5月16日美國眾議院通過支持台灣的共同決議案,內容提到《台灣關係法》與「六項保證」是美台關係的房角石,提勒森上台後也重申對台「六項保證」。但是,「六項保證」雖說是1982年雷根政府時期為避免《817公報》對台灣造成傷害的補正,美國行政部門的公開檔案中,卻不曾見到當時的確切文字內容。
由於國會的共同決議案並不會送交白宮,只是代表國會對台灣的態度與立場;「六項保證」只能視為歷任美國政府對台政策的「共識」,對行政部門更不具法律約束力。
務實來看,三公報一法(1972年《上海公報》、1979年《建交公報》、1982年《817公報》,以及《台灣關係法》)是冷戰時期美國基於美中關係正常化,進而維持台海穩定的產物,或已不足因應當代美中兩國競合關係的現狀,才有包括前國務卿季辛吉等華府政、學界人士,主張簽署美中《第四公報》。
以季辛吉對政策的影響力,加上川普「美國優先」的政治宣示,以及「無釐頭」式的決策,我外交當局應注意《第四公報》隨時會進入川普政府政治議程的可能性。
美中若果真洽簽《第四公報》,北京當局極有可能會著墨在美國以往「認知台灣為中國的一部分」之上,直接衝擊過往國際間承認台灣地位的創造性模糊。所謂的「認知」(acknowledge)是各國接受美國的觀點,以此與中國簽署建交公報,倘北京堅持在《第四公報》中去「認知」改為「承認(recognize)台灣為中國的一部分」。
對台灣而言,接續而來的將會是國際政治上的災難,民進黨政府若不能適時提出因應劇本,可能會在國際情勢急遽變化中付出代價。
目前看來,在「三公報一法」的架構上,美國的「一中政策」並不會因第四公報的倡議而有所改變,不管未來會朝向那種可能性發展,短期內,美中維持競爭大於合作的狀態,並不會有所變動。美中在亞太地區的地緣政治棋局,台灣處在大國夾縫中,會是華府向北京爭利的籌碼、或是中國向美方施壓的棋子,都是民進黨政府無法迴避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