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倡設宗教小組 教牧咸表憂慮

陳玨明 2017/03/02 17:23 點閱 16124 次
林鄭月娥的政綱出爐,明言要設立一個「宗教事務小組」,令外界擔心其真正意圖。(photo by網上圖片)
林鄭月娥的政綱出爐,明言要設立一個「宗教事務小組」,令外界擔心其真正意圖。(photo by網上圖片)

【台灣醒報特約記者陳玨明香港報導】盛傳已獲北京大力支持的特首選舉參選人林鄭月娥上月27日發表完整政綱,當中提及欲在港府的民政事務局下,設立一個「宗教事務小組」,專責統籌有關政策,該發言卻在基督教界內引來震盪。有教牧為此公開撰文反對, 9名基督教界選委更去信林鄭,要求就該事宜作出交待。

林鄭月娥1日接受傳媒訪問時,嘗試為自己提倡設立「宗教事務小組」解套,強調小組不涉及控制或規管宗教活動,只為協助宗教團體尋找土地興建教堂等,並強調宗教自由是受到《基本法》的保障。她同時也提到自己的「信仰生活」,稱自己是虔誠天主教徒,回家後會祈禱。

事實上,她的有關政綱,卻引來不少宗教人士關注。基督教界别選委共有十席,林鄭月娥獲得其中一位香港中華基督教青年會會長鄭志仁之提名,其餘九人近日則向林鄭發信,要求她詳細解釋「宗教事務小組」的性質及該政策的具體內容。他們認為,香港一直擁有宗教自由,在素來没有任何宗教政策下,各宗教組織和平共處。在此和諧氣氛下,看不到有設立小組的必要。

曾任基督教協進會主席的循道衛理聯合會前會長袁天佑牧師也公開撰文,認為林鄭應修訂她的政綱,以解眾人憂慮,同時認為「協助宗教團體尋找土地興建教堂」之說法未能說服公眾。

他更質疑,為什麼要為宗教用地作出特殊安排?宗教團體難以覓地興建會址或購置會址,是與香港高地價政策有關,而非宗教政策,直言「香港不需要一個宗教政策,也毋須什麼特權」。

研究中國宗教政策與教會發展的香港中文大學崇基神學院院長邢福增也質疑,成立「宗教事務小組」是否引入中共「宗教事務」的概念?他更引述資料指出,「宗教事務」的概念是由前任中國國家宗教事務局局長葉小文所創,當中涉及公共利益,故宗教必須受到法律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