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工會勞動爭議 立委促擔社會責任

鄭羿菲 2017/02/23 13:00 點閱 18810 次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表示,盼南山人壽擔起企業社會責任,善待勞工、勿再濫訴業務員。(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表示,盼南山人壽擔起企業社會責任,善待勞工、勿再濫訴業務員。(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南山人壽竟對高達150多名南山工會業務員提起訴訟!大恆律師事務所律師李荃和23日在記者會上表示,「工會與南山長年爭議業務員是不是『僱傭』勞工,但在爭取勞工權益時,卻遭起訴侵占、恐嚇等罪名,公司企圖以繁瑣司法程序逼退工會。」民進黨立委林岱樺語重心長地說,「國內多家壽險公司已與業務員承認僱傭關係,盼市佔率前三大的南山也能擔起該有的社會責任。」

林岱樺說,她後續會向金管會要求在一週內嚴正審查當初潤泰集團整併南山的承諾書,並要求勞動部在2週內對業務員與人壽公司到底是僱傭還是承攬,作出法律解釋。

勞動關係僵持不下

南山人壽的前老闆美國國際集團(AIG)因金融海嘯受傷慘重,因而使潤泰與寶成集團組成的「潤成投資」在2011年以639.4億元取得南山人壽經營權,但也從此展開南山人壽與南山企業工會成員之間的訴訟,起因在於工會認為壽險業務員與公司的關係是僱傭關係,公司須負責勞健保等應有福利,但南山人壽則多次表達,南山與業務員的勞動關係從以前就是「承攬」制,從未因潤成入主而改變。

雙方爭持不下甚至鬧上法院、釋憲(大法官會議),其中最高行政法院認為業務員與南山是「僱傭關係」,而民事庭則裁判為「承攬關係」,南山因而提起釋憲,但在釋字第740號的解釋中,大法官僅解釋業務員是否僱傭關係應視「得否自由決定勞務給付的方式(如工作時間等)」,及「自行負擔業務風險(無底薪按招攬保險收報酬等)」,也未將雙方關係說清楚,可以說是又丟回給法院認定。

工會成員遭多重訴訟

「工會成員只是在公司周圍搭設帳篷抗議、爭取應有的勞工權益,卻被大財團以公共危險罪、侵佔、恐嚇、妨害自由、妨害名譽、傷害等罪起訴。」李荃和23日在「財團巨獸濫訟欺壓」記者會上表示,甚至在勞動單位對業務員工作進行勞檢後,也對隨機受檢的業務員提起「勞動關係不存在」的民事訴訟。他指出,總共有150多名業務員,被牽涉進30件民刑事訴訟,而其中10件刑事訴訟已被判決不起訴。

李荃和說,工會替勞工爭取勞動權益,卻動輒被南山以不相干的訴訟起訴,很明顯是為了以濫訴逼退工會成員,讓繁瑣的司法程序製造寒蟬效應。

對此,南山人壽發聲明稿表示,南山是因民事裁判一致認定業務員不屬於僱傭關係,業務員應透過職業工會投保勞健保,而工會卻違法檢舉本公司,及發動抗爭等,才對散布不實消息的業務員採取法律行動,而在「承攬制度」下,業務員可依法透過職業工會加保健保,就醫權益不受影響,未來仍將循正當途徑與工會解決相關爭議。

「國內多家壽險公司,都將壽險業務員認定為是『僱傭』關係,給業務員勞健保等應有的勞動權益,希望南山也能負起企業應有的社會責任。」林岱樺語重心長地說,勞工是民進黨心頭最軟的一塊,會拿出肩膀做勞工的後盾,她將會要求金管會、勞動部對此謹慎研議,並做出相對的法律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