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公約二審 我移工司法人權待加強

林佳楠 2017/01/16 15:56 點閱 16141 次
副總統陳建仁(中)與審查委員合影。(photo by 林佳楠 / 台灣醒報)
副總統陳建仁(中)與審查委員合影。(photo by 林佳楠 / 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林佳楠台北報導】我國雖關注人權發展,但禁止酷刑、保護移工權利、反政治迫害等相關國際公約卻還未合法化。副總統陳建仁16日在兩公約二次審查開幕式上指出,我國自2009年實行公民權利、經濟社會兩公約以來,人權工作已蓬勃發展,接續將致力推動上述3項人權公約,希望我國可成為亞洲人權指標國家。

我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以下合稱兩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審查會議16日在張榮發基金會舉行開幕式。此次10位審查委員來自德國、美國、阿富汗、奧地利、丹麥、韓國、菲律賓、馬來西亞、印度等國。國內許多非政府組織成員也出席發表意見。

法務部資料顯示,2013年第一次國家人權報告審查會議後,審查委員曾提出81點結論性意見,敦促我國改善轉型正義、企業責任、性別平等與零歧視、原住民族權利、移工與其勞動狀況、決策透明度及人民參與等制度。

擔任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召集人的副總統陳建仁表示,我國在2009年批准和實行兩公約,除了要求政府機關儘速完成檢討,並修正與兩公約不符的法令及行政措施,同時也一併檢視我國人權政策推動的情形及缺失。兩公約實施至今,台灣人權觀念及發展已往前邁進,並蓬勃發展。

談及聯合國九大核心國際人權公約「國內法化」的情形,陳建仁強調,除了「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在我國退出聯合國前就已簽署之外,我國也陸續完成了「公民與政治權利」、「經濟社會文化權利」、「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兒童權利」、「身心障礙者權利」等五項國際公約。

目前尚有「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保護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員權利」、「保護所有人免遭強迫失蹤」等國際公約尚未國內法化。對此,陳建仁強調,政府會全力以赴完成,並督促相關機關修法。

此次審查會議包含5天議程:16日至18日將針對共同核心文件及前次結論性意見進行討論,19至20日審查委員將擬具此次會議的結論,並於20日早上舉行發表結論性意見之記者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