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免費載客 交通部:在法律邊緣

鄭羿菲 2017/01/08 18:43 點閱 16251 次
Uber司機為了抗議「重罰」,發起「免費載客」服務,企圖以「無收費、無營運」的事實,向交通部抗議。(photo by Mark Warner on flicker-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Uber司機為了抗議「重罰」,發起「免費載客」服務,企圖以「無收費、無營運」的事實,向交通部抗議。(photo by Mark Warner on flicker-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台灣醒報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針對Uber司機發起「免費載客」活動,抗議政府重罰法規上路,交通部路政司簡任技正胡迪琦8日受訪時表示,「交通部將研議不收費載客是否有違背相關法規。」公路總局運輸管理中心副執行秘書梁郭國則說,「若是免費則不構成違法。」根據交通部公布的「檢舉獎勵」,民眾每年可領舉檢舉.獎金最高30萬元。

重罰Uber上路

《公路法》第77條嚴懲Uber違法經營汽車客運、貨運業,在朝野立委一致「同仇敵愾」下通過,總統府並已宣布施行,「重罰Uber條款」在6日正式上路,不但司機被抓到將罰10到20萬元、扣行照與駕照 4 個月,Uber公司首次被抓獲將被開罰 100 萬元,違規 6 次以上或是半年內連續違規 3 次以上,就會被重處 2500 萬元罰鍰。

重罰Uber條款上路後,交通部也隨即公告「檢舉獎勵」,檢舉民眾只要在發現司機違法經營的1個月內,以書面或電子郵件等方式提供檢舉人姓名、身分證字號、電話、被檢舉車輛司機姓名、車號和違法時間、地點、及照片等非法營業具體事實,查證屬實後會裁罰罰鍰10至500萬元,將可有最高3萬元獎金、若罰鍰500至1000萬元,最高可領8萬元、罰鍰超過1000萬元,則可領10萬元獎金,同年度以累計領30萬元獎金為限。

免費載客抗議

對此,Uber司機極度不滿,紛紛醞釀發起「免費載客」活動,8日的免費活動共有800位司機參加「我搭Uber,我挺Uber(Uber一日免費載)活動」,企圖以「無收費、無營運」的事實,向交通部抗議。

「營業行為是以收費為主,免費載客確實遊走在法律邊緣。」胡迪琦8日受訪時表示,但僅管Uber司機不收費,但乘客權益、保險等問題都還是存在,Uber想在短期以此手段規避查緝,只能一時使用,不可能永遠都不收費。她指出,「未來將研議免費載客的行為,是否觸及其他法律,希望Uber趕緊納入合法營運。」

免費不違法

梁郭國受訪時認為,收費與否是判定違規營業的項目之一,Uber雖宣稱今日免費,但監理機關還是會派員稽查,並根據相關情況做判斷,「若Uber司機沒有收取乘車費用,基本上不構成違法。」

Uber也在臉書上表示,很遺憾政府忽略百萬民眾的乘車需要,提高罰款只是為新型態商業設下阻礙,扼殺台灣成為亞洲矽谷的機會,Uber會繼續提供服務,並尋找解決辦法,Uber已與政府安排會議,洽談制定台灣車輛分享法規完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