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推老屋都更 民團控圖利地主

鄭羿菲 2017/01/03 18:23 點閱 17103 次
蔡政府急於推動老舊建築物更新重建,但卻漠視都市整體建設規劃,讓民間團體齊聲反對。(photo by wikimedia)
蔡政府急於推動老舊建築物更新重建,但卻漠視都市整體建設規劃,讓民間團體齊聲反對。(photo by wikimedia)

【台灣醒報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反對行政院倉促推出的老屋更新草案!」地政士公會全聯會榮譽理事林旺根3日在記者會上表示,草案中規定要全部住戶同意,但連棟式公寓根本難以適用,說穿了只是圖利囤房主或大地主。建築改革社長曾光宗也說,「政府獎勵放寬高度推動重建是錯誤的方式,難道相鄰的建築住戶其享原有的日照權能因別人的老舊房屋而受到影響嗎?」

行政院為了獎勵老舊建築物的更新,在2016年12月29日推出《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獎勵條例》草案,30年以上的老屋只要經過檢驗,若無法補強則可申請更新重建,政府給予1.3倍容積率、建蔽率得由地方政府酌予放寬、重建期間免徵地價稅、建成後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半2年,與可延長房屋稅減半至轉手前。但此舉卻引來民間建築、房屋相關團體的反對。

難取得全數同意

「老舊建築更新,是在圖利囤房主或大地土!」林旺根3日在「違章法令救老屋,越救越危險!」記者會上痛批,行政院推出的草案中需要住戶百分百同意,以新北市同樣需要百分百住戶同意的「簡易都更」為例,在台灣連棟式公寓大廈中推動適用就非常困難,說穿了草案不是為了民眾的老舊建物,而是圖利財團。

「這個草案在制定的程序中,內政部根本沒有諮詢相關團體、專家學者的意見。」曾光宗指出,政府放寬「容積率」,等於是放寬了老舊建築物原有的高度限制,在重建後將會遮住鄰近建築的陽光,相鄰的住戶也需要確保日照權,政府不能因為私人的房屋老舊需要更新,而給予變高的獎勵去擋住別人可享有的陽光,這不合理、不合比例原則。

沒有整體規劃

「老舊建物更新草案是為了能有短期成果,卻犧牲長期居住品質。」台灣歷史資源經理學會理事長喻肇青表示,政府為了增加容積率,漠視、繞過了「都市計畫」中的高度限制,與都市環境的安全、品質等,沒有經過都市計畫的整體規劃而獎勵單一建物,等於犧牲整體居住環境品質,都市景觀、空間、公共安全等只會越來越糟。

反對行政院推動《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獎勵條例》草案、3日出席記者會的民間團體有建築改革社、台北文資環境守護聯盟、中華民國景觀學會、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地政士公會全聯會、人民民主陣線、芝山岩好土聯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