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老舊建物都更 房屋稅減半至轉手

鄭羿菲 2016/12/29 16:44 點閱 15705 次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推出老舊建築物更新草案,祭出多項獎勵性措施。(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推出老舊建築物更新草案,祭出多項獎勵性措施。(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為了推動老舊建築物更新,內政部祭出獎勵不手軟,最多有基準容積1.4倍、建蔽率得由地方政府酌予放寬、重建期間免徵地價稅、建成後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半2年,與可延長房屋稅減半至轉手前。內政部次長花敬群29日在行政院記者會上表示,「全國將有3至4萬棟建築適用。」老舊建物更新草案將送立法院審查,但國民黨團總召廖國棟反對以臨時會通過。

接續關切建物安全

2016年初南台灣大地震後,政府加速關注都市更新的進行,在前行政院長張善政手中已通過「安家固園」計畫,而蔡政府520後也持續接手推動都更,行政院版《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獎勵條例》草案終於在年底前出爐,並送入立法院力拚在臨時會三讀通過,而後續將在下個會期研擬修正《都市更新條例》。

「國內老舊建物約3至4萬棟,為完備公共安全,故暫時讓老舊建築物與都更的冗長手續脫鉤,只要申請建照程序,約2個月就能動工。」花敬群29日在行政院記者會上表示,由於是小範圍的住戶自主更新,需要取得全部的產權人同意,民眾可至建築師公會等機構申請進行建築物性能評估,若符合危險建物(貼紅單)、30年以上建物不具改善效益的建物,就能申請老屋重建。

獎勵吸引建物更新

在獎勵方面,內政部推出容積率、建蔽率、稅捐減免及資金等4類:容積率不得超過各該建築基地的1.3倍基準容積,或各該建築基地1.15倍原建築容積、條例施行3年後申請重建計畫者,再給予10%容積獎勵,等於最多有1.4倍的容積率;而住宅區老舊建物更新的建蔽率由各地方政府酌予放寬。

攸關民眾稅捐上的獎勵,內政部則祭出3項,分別是1、重建期間免徵地價稅。2、重建後2年內地價稅與房屋稅減半。3、重建後減半徵收房屋稅的2年期間未移轉房屋所有權者,得延長減半房屋稅,直到移轉所有權(原持有者終身減半房屋稅)。在資金協助上,內政部將協助貸款保證。

鼓勵關心屋況

媒體追問,針對老舊建物更新政府採獎勵、被動措施,會否主動、強制協助建物更新?內政部營建署長許文龍說,在危險建物上涉及公共安全疑慮,還是能以《建築法》強制更新建物。花敬群補充解釋,老舊建物更新主要是祭出鼓勵項目,讓民眾「關心」房屋現況,若民眾在專業單位評估後獲知所住房屋「老舊危險」,必然會主動想要更新為更安全的建物。

老舊建物更新草案將送至立院臨時會討論,「不應該在臨時會處理這麼重要的法案。」廖國棟受訪時說,此次臨時會的主軸是4000多件的預算案,光是審預算案就夠吃力了,倉促間通過法案是「不智」的作為,應該回歸法規面務實討論相關的獎勵等規範,「應該留待下一個會期再詳細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