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即將在106年3月一筆勾銷的重大欠稅案,將再被追5年了!財政部長許虞哲15日在行政院記者會表示,「欠稅達1000萬元以上、曾受法院拘提或管收、欠稅人曾被發禁止命令者,將延後追稅執行期至111年3月。」他指出,重大欠稅案件在過去5年追回了58億多元,希望再延長5年盡力追回,未來不會再度延長。
鎖定欠稅大戶
民國96年3月前移送執行的欠稅案件還有272.67億元的稅金未追回!根據財政部資料,共計4967件欠稅案即將在106年3月執行期滿一筆勾銷,嚴重侵害國家租稅債權,財政部擬修《稅捐稽徵法》鎖定三種欠稅人延後追稅執行期5年,還要再被追5年的欠稅大戶包括亞大飯店、峰安金屬工業等。
「追徵96年前的欠稅案將鎖定重大欠稅戶,其中欠稅少於1000萬元、佔人數7成的欠稅小戶將在明年3月後不再執行。」許虞哲15日在行政院記者會上表示,總計所有96年前的欠稅案還有272億元未徵回,其中欠稅高於1000萬元的欠稅大戶總計還欠253.67億元,佔欠稅總額的93.03%,政府將持續對這些欠稅大戶執行徵繳動作,直到111年3月。
過去5年追58億
許虞哲指出,過去5年在法務部執行處的努力下,已追回了58億多元的欠稅,此次修法延長5年的執行期,希望能再盡力多追回欠稅款項,而這些96年前移送執行的欠稅案件,「在修法後執行至111年3月將達15年,與96年後移送執行的欠稅案件最長徵收15年期間相同,未來也不會再度延長。」
此次財政部擬修《稅捐稽徵法》除針對欠稅大戶做延長徵收的調整外,對於曾被法院裁定拘提管收、經執行追徵期間受法務部執行署核發禁止命令的納稅義務人,因審酌惡性重大,也將一同併案修正,再延長5年執行期。《稅捐稽徵法》修正案將送立法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