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老會牧師同婚交鋒 正反論述都為愛

鄭羿菲 2016/11/28 14:38 點閱 15538 次
雲林長老教會長老許牧彥認為,若同志追求的是穩定、規範伴侶的性忠貞,會得到更多人的支持。(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雲林長老教會長老許牧彥認為,若同志追求的是穩定、規範伴侶的性忠貞,會得到更多人的支持。(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我認為應將同志當『人』愛他們、給他們所需要的。」古亭長老教會牧師陳思豪28日在公聽會上,基於基督教信仰精神如此表示。同屬長老教會的牧師王子豪則說,「教會有牧函表態立場反對同婚。」雲林長老教會長老許牧彥強調,「同運團體若認同婚姻是穩定、規範伴侶的性忠貞,較會得到更多人的支持。」

婚姻是為兒女

「婚姻是為了約束雙方的自由、維持兒女應得的權益而存在。」許牧彥進一步表示,公民社會之所以要用法律規範婚姻、以公權力「框住」夫妻雙方的性自由,是為了預備安穩的家庭環境來孕育與教養子女,因此婚姻的議題才會成為社會矚目的公共議題,儘管有部分異性戀婚姻無法生育子女,但維持2人的穩定關係對社會是有益的。

「同運團體要爭取婚姻權益的動機是為了約束、規範伴侶的性忠貞嗎?」許牧彥質問,如果是因為如此,請不要再鼓吹「性解放」,同運團體要努力與性解放運動劃清界線,如此民眾一定會非常支持追求穩定關係的婚姻關係,否則他認為追求婚姻權益都是「為性不為愛」的假議題,唬弄台灣社會。

他認為,雖然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一直掛保證:「同性戀不等於性解放。」但同志彩虹旗的紅色就代表性權,同運遊行經常存在多P、濫交的性自由口號與表演,消除社會對性解放的疑慮是同運團體與認同修民法的立委的責任,不能僅僅以譏諷的「過慮了!」、「恐同」等話語來閃避。

當作人給予愛

「我不管同性戀者是天生或後天受社會影響,我單純看他們是受到壓迫、被歧視的『人』,我們應該將他們當作人一樣愛他們。」陳思豪表示,長老教會的氣氛是容納多元意見的,所以他才可以站在這裡說出不同意見,他在20年前在美國讀書時可以從法律、聖經中找出各種反對同性戀的理由,但他現在成為反對歧視同志的牧師。

陳思豪指出,另立專法的精神就是認為同志沒辦法像異性戀一樣被對待,這就是歧視。他認為,上帝讓陽光照在好人、壞人身上,雨水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無論人是否好壞,上帝都將基本的恩典給所有人,基督徒也應該如此來『愛』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