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黃牛票猖獗 立委籲立法防範

郭恩孝 2016/11/10 19:25 點閱 11708 次
立委吳思瑤表示,擬在教育文化委員會催生「藝文表演活動管理辦法」。(photo by 郭恩孝/台灣醒報)
立委吳思瑤表示,擬在教育文化委員會催生「藝文表演活動管理辦法」。(photo by 郭恩孝/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郭恩孝台北報導】五月天演唱會一張門票4888元,黃牛票炒到6萬元天價;張學友演唱會一張門票800元,也被炒到1萬7千元,幾乎翻了好幾倍。

黃牛票猖獗,售票業者、影劇音樂公司紛紛跳出來大吐苦水,立委賴瑞隆除要求警政署加強取締之外,也將比照鐵路法另立《藝文表演活動管理辦法》,杜絕黃牛票氾濫亂象。

立委賴瑞隆、吳思瑤10日邀集售票業者、影劇音樂公司召開記者會,針對黃牛票漫天喊價的不法行為,要求相關單位研議提出辦法。拓元售票執行長宋光宗表示,黃牛把票全部掃下來再翻倍賣,開演前10天再把賣剩的票通通退回去,不僅主辦單位慘賠,更使台灣流行音樂產生巨大傷害。

理想國演藝公司田瑜萍歎說,有些大學生開始不找工作,選擇當黃牛,甚至還有教授鼓勵學生把黃牛當人生創業經驗,昔日棒球場賣黃牛票的年輕人,轉眼已成為演唱會門口賣黃牛票的老人。

田瑜萍舉例:前一陣子某日本搖滾樂團來台門票開賣馬上秒殺,不料開演前十天卻收到將近700張退票。她建議參考他國階梯式退費方式,越早退費,退額越高,可幫助市場盡早把票釋出,防堵黃牛鑽退票機制的漏洞。

立委吳思瑤在記者會中敦促刑事局司法科長主動取締黃牛行為,並建議文化部對票面上定型化契約作修改。文化部影音司副司長王志錚回應說,票券上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的退票規定,是與當時22家業者協商結果,未來有需要可研議修改。

刑事局司法科長張永呈回應說,現行黃牛罰則,可按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第2款,法定罰則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他說,如有收到通報將轉管轄地警局查處並交付簡易庭裁定。

立法委員吳思瑤指出,過去江蕙「封麥」演唱會,6800元的票喊到6萬2千元,卻只找到一例遭裁罰案件處罰3千元,可見嚇阻力不強。她說,將在教育文化委員會催生《藝文表演活動管理辦法》,規範所有藝文活動票務方面販售、推廣事務,加重黃牛的罰則。「未來台灣北中南大型音樂中心的成立,都有機會直接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