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佔國有地 王貴雲:沿用取得範圍

鄭羿菲 2016/11/03 16:55 點閱 12526 次
遭周刊報導佔用國有地的王永慶女兒、基督教異象事奉展望會董事長王貴雲3日召開記者會澄清,並無佔用。(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遭周刊報導佔用國有地的王永慶女兒、基督教異象事奉展望會董事長王貴雲3日召開記者會澄清,並無佔用。(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我們使用的都是法拍取得的土地、租用地,與繳使用補償金的地,是前任持有人龍珠灣樂園的固有範圍。」王永慶的女兒、基督教異象事奉展望會董事長王貴雲3日與律師大動作召開記者會表示沒有竊佔國土,在法拍取得土地後,她從沒增建過建築,甚至還配合拆掉留下的違建。對於財政部長許虞哲打算提告索回使用補償金的0.4公頃土地,王貴雲說,「沒問題,我每年還可省16萬補償金。」

民進黨立委陳曼麗曾在2日會同環保團體召開「集水區內五鬼搬運,佔用國有林地」記者會,並指控宏達電董事長王雪紅的姐姐王貴雲竊佔石門水庫集水區內的一筆國有地,王貴雲沉思一夜後,決定3日找律師召開記者會澄清。

使用地分4部分

陪同王貴雲舉辦記者會的永信法律事務所律師林永頌解釋,週刊報導的土地主要分成四部分:「法拍取得的私有地、每半年繳交租金125304元的0.54公頃承租國有地,與每半年繳交使用補償金82680元的0.4公頃國有地,與水利局所屬只有水退才會顯現的土地,」這都是前手龍珠灣樂園所使用的土地範圍,王貴雲只在經過法院拍賣後取得所有權與相關的承租權。

「國產署說我們佔用、繳交使用補償金的土地,原本就是龍珠灣用的範圍,當時龍珠灣並沒有繳使用補償金,國產署通知需繳交後,我們配合繳納。」王貴雲表示,使用補償金的土地至今仍是一片草地,沒有做任何他用。她說,合法租約的土地則有龍珠灣合法興建的小木屋,從沒有增建過,甚至還配合政府拆掉部分的違章建築,如吊橋、員工餐廳等。

王家歡迎索回

3日一早前往該地會勘的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長黃偉政受訪時表示,因該土地在龍珠灣樂園便被租用,無法考察鐵門或地上建物到底是龍珠灣還是該會所興建,但因設有鐵門,只要有圈圍的行為就算是法律上的「侵佔」,受侵佔的國有地最晚將在下週委由律師提狀取回。

對此,王貴雲回應,若國產署要取回「使用補償金的土地」,只要告知一聲,就願意歸還,用不著提告,至於鐵門部分都有發給附近居民遙控器,完全不妨礙出入,必要時也可將鐵門向後移,歡迎記者們來參觀。

黃偉政說,合法租用的國有地部分,目前北水局、林務局還未發出「維護水庫」的資訊,若相關部會認為有需要,才會終止租約。

至於水利局所屬的土地,一同前往會勘的北水局副局長邱忠川則表示,「本局所管理的土地部分,並無被佔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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