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草案「切割」 高教工會抗議

林亭妤 2016/10/19 18:54 點閱 14222 次
高教工會19日表示,體制外教研人員納勞基法的草案是差別待遇。圖為政大法律系副教授林佳和。(photo by 林亭妤/台灣醒報)
高教工會19日表示,體制外教研人員納勞基法的草案是差別待遇。圖為政大法律系副教授林佳和。(photo by 林亭妤/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林亭妤台北報導】「勞動部草案出爐,竟然只保障了部分兼任教師納勞基法,這是一種歧視性切割!」高教工會19日嚴厲批判勞動部分割體制外教研人員,僅納入「未具本職的大專院校兼任教師」進勞基法。政大法律系副教授林佳和也表示,這種政策給了人一種荒唐的聯想:難道一個人白天有工作,晚上做的兼職就不受勞基法保障?

勞動部在9月26日公告「大專院校編制外未具本職之兼任教師適用勞動基準法」草案,僅規定「目前在大專院校兼任、且沒有其他工作」的兼任教師可以適用勞基法,如果沒有修改,將於明年8月1日正式生效。高教工會辦公室主任陳書涵19日在「不當的差別對待 將帶來毀滅結果」記者會中對此批評,這不僅是一種切割,還可能反讓全職兼任教師因此失去工作。

「換句話說,該草案立意『良善』,優先保障全職兼任大專院校的教師,」政大法律系副教授林佳和表示,但是這種良善卻出現史無前例的分割手法,第一,草案中僅保障大專院校的兼任老師,而中小學的約聘教師、代課老師、甚至體制外的博士後研究助理教授、教練等,還是沒有受到勞基法保障;第二,依兼任教師是否「具本職」來決定他們能是否納勞基法,是違反平等原則。

陳書涵解釋,如果兼任教師除了授課之外沒有其他工作,那他將可以納入勞基法保障,但這樣做的下場,是大學為了避免這些教師納入勞基法後增加人事成本,將在明年法案生效前不再續聘這些兼任教師,以授課維生的兼任教師們不僅沒有得到勞基法保障,還可能因此失去頭路!

高教工會呼籲勞動部,立刻修改該項荒唐的草案,已經不受教師法保障的體制外教研人員,連勞基法都不保障他們的話,他們就只剩勞健保。林佳和也說,勞動部以兼任教師是否有其他工作來決定要不要納勞基法「有趣但荒唐」,難道一個人白天有工作、晚上又去麥當勞打工,晚上的兼職就不受勞基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