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營凍結黨產 專家:應先證明不法

鄭羿菲 2016/09/28 19:07 點閱 10245 次
國民黨資金遭不當黨產委員會凍結,專家認為,行政程序有瑕疵,應有其他方式更周延地處理。(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國民黨資金遭不當黨產委員會凍結,專家認為,行政程序有瑕疵,應有其他方式更周延地處理。(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轉型正義需符合程序正義,黨產會應先證明什麼是不當黨產,才能做出凍結帳戶的行政處分。」針對不當黨產委員會(黨產會)凍結國民黨帳戶,前中華開發副總經理張忠本28日受訪時如此表示。前北市法規會主委葉慶元也認為,「黨產會沒有先認定哪些是國民黨合法財產,逕行針對此部分財產命銀行禁止支付,恐違反行政處分中『比例原則』及『應予說明理由』等原則,國民黨可透過行政救濟方式處理。」

未認定即凍結

黨產會主委顧立雄21日召開記者會宣布,「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在10日公布後,國民黨立刻在11日提領、開立了10張、共5.2億元的支票,準備應付未來10個月黨工薪水,根據條例規定,條例公布日後就禁止處分,黨產會已開會決議並通知永豐銀行,未來國民黨的帳戶只准存入、不准提領或匯出。

「還未證明國民黨的財產哪部分是不合法的,黨產會怎麼能任意凍結國民黨帳戶?」張忠本28日受訪時表示,黨產會的動作非常不妥當,現在是轉型正義的時代,所以也要講求程序正義,法律上什麼是「不當黨產」,黨產會應該先認定,更何況許多憲法學者也發聲認為條例違憲。

尋求周延處理方式

張忠本認為,國民黨的支票是要拿來發給員工薪水、退休金,不應該全部凍結,若民進黨採取這麼激烈的動作來清算、鬥爭,往後台灣政黨輪替恐落入冤冤相報的循環。

「一般公司無論是清算或破產,情理上員工的薪資還是要優先支付,同理,國民黨剩下的9張支票為了支付員工薪水,應該還有更周延的處理方式。」國民黨立委曾銘宗也說,條例的第9條有載明只要是法定義務或正當理由就不在禁止處分的範圍,而支付員工薪水正是國民黨的法定義務,在情理、法律2個層面下,雖黨產會是在行使公權力,但不需要這麼強硬。

有法源卻有瑕疵

「黨產會在做凍結帳戶、支票的行政處分上,存有程序上的瑕疵。」葉慶元律師分析,依照條例第5條,黨產會應先以聽證程序確定哪些是不當黨產,並計算國民黨曾收受的黨費、政治獻金、競選經費之捐贈、競選費用補助金及孳息等合法財產,明確劃出合法財產與不合法財產的界線,才能夠以第9條做出凍結處分,但黨產會至今未作認定。

葉慶元說,黨產會未認定便做出行政處分的方式,顯然與黨產條例第9條要件不符,顯已違法。他認為,儘管國民黨能提出行政救濟,但未來在程序上還得先向行政院提起「訴願」,在救濟有結果前,國民黨的資金還是得持續「凍結」。

要解決黨產會認定合法或不合法財產的問題,葉慶元建議,條例應制定釐清黨費、政治獻金、競選經費之捐贈、競選費用補助金及孳息等合法財產的期限,否則顯然逾越法律授權,甚至有藉此癱瘓國民黨、削弱在野黨監督能力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