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長魏明谷日前參加「國際失智症日」活動致詞時,特別提到有一位高齡九十四歲的阿嬤每天早上都去賭博,每當賭博時阿嬤就精神奕奕,因此建議希望能突破法令的限制,推動六十五歲以上長者賭博除罪化。
魏縣長的建議能引發多少共鳴及後續效應有待觀察,但個人無法認同這樣的觀點。理由如下:
一、九十四歲的阿嬤每天賭博是單一個案,其他老人未必都認同這樣的活動。
二、賭博應該不是減緩失智的最好方法,也不是唯一方法;減緩失智應該還有更好更健康的活動可以推動。
三、賭博終究不是一件好事,就算老人家休閒或消遣性的小賭真有助於減緩失智的功效,似也不宜大肆鼓勵。
四、年紀大了之後,如果整天沉迷賭博,金錢輸贏事小,反而影響身體健康更大。
五、如果老夫妻及家庭成員對賭博認知有差異,而一方樂於賭博,勢必引發另一方的不悅,因而產生家庭問題。
六、社會不少「賭博慘劇」是初始小賭、接著大賭,最後是傾家蕩產。老人家未必人人自制力都很高很好,若不幸跌落此等罪惡深淵,將是晚景淒涼。
七、如果老人賭博除罪化造成賭風興盛,那小孩、年輕人、中年人會不會有樣學樣影響社會風氣?
八、老人賭博除罪化的美意,絕對會被有心人操弄而變質變調,屆時將衍生更多老人、家庭及社會問題。
老人生活、老人健康都需要大家關心,但不要忘了賭博對任何年齡層都是有害無利,就算是真有「減緩老人失智」的好處,但相較於其害處實是微不足道,故真要推動老人賭博除罪化,其利弊得失宜多加考慮,別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