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定假日多五天 一國兩制很混亂

邱文福 2016/09/21 22:05 點閱 16358 次
在勞工爭取下,下周三教師節將是勞工法定工時縮短後,原本被刪的七天國定假日恢復後第一次放假。(photo by 本報資料照片)
在勞工爭取下,下周三教師節將是勞工法定工時縮短後,原本被刪的七天國定假日恢復後第一次放假。(photo by 本報資料照片)

【台灣醒報記者游清淵台北報導】勞基法修正案恐怕無法在年底前修法完成,使得勞工依舊制今年多了5天國定假日。勞動部說,若國定假日遇勞工排休日將可補休。「沒想到政黨輪替後,竟可迎回童年記憶中光輝的十月。」針對民進黨政府如此慶賀「光輝的10月」,前台北市勞工局長陳業鑫如此調侃說。他也感慨說,不管是要12天還是19天,勞工跟公務員的國定假日應該要一致,而且政策要穩定,才能吸引企業投資。

勞基法有關一例一休及國定7天假刪除案雖被立法院列為優先法案,但有立委透露,由於本會期有總質詢、預算案與人事同意權等案,因此勞基法修法可能無法在年底前完成。因此,包含10月25日光復節、10月31日蔣公誕辰紀念日、11月12日國父誕辰紀念日及12月25日行憲紀念日,勞工都有機會放假。

不過,5天假中的11月12日與12月25日剛好遇到休二日,是否可以補休,雇主與勞工都很關注。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黃維琛表示,若年底來不及修法完成,這5天假勞工將可放假。勞動部曾發出函釋,若勞工安排的例假或是休息日剛好撞上國定假日,雇主應該給予補休,補休日期則由勞資雙方協商。

黃維琛指出,勞工的例休或是休息日有時不在週休二日,若剛好勞工當週安排週三或週五休假,週六若遇國定假日,國定假日當天就應給予勞工休假;不過,若勞工剛好在國定假日安排休假,則雇主就應給予勞工補休

下周三就是教師節,這將是勞工法定工時縮短後,原本被刪的七天國定假日恢復後,勞工第一次放假。不過,當天勞工確定放假,公家機關卻照常上班,且股匯市不休市,金融業勢必配合上班,企業若有票期問題,也不能放假,人力如何調度?另外,幼稚園放不放假?若安親班放假,孩子沒處送怎麼辦?各行各業都面臨史上最混亂的假日運作模式。

前台北市勞工局長陳業鑫律師說,以前在市府服務時,就對於5/1勞動節勞工休假、公務員上班的情況很困擾,甚至波及到交通主管機關,因為一堆市民來詢問停車是按照國定假日費率,還是上班時間費率。他說,一個國家不應該讓民間部門連行事曆都要邊走邊修改,連下個月的上班時間到現在都無法確定,「這樣下去不要說吸引外人投資,連本國人都不想投資了。」他說。

今年以前,八天假中除了五一勞動節外,其餘七天國定假日金融股匯仍正常上班,等於勞工與公務員一致。唯一不同的是五一勞動節,雖然勞工放假、公家機關上班,但因股匯市、銀行都放假,一般企業多半跟著放假,問題不大。如今,勞動部不斷接獲勞工及雇主詢問電話:「銀行當天是否營業?」、「跳票損失,政府要賠嗎?」由於股匯市開市,相關的證券、銀行等金融業都上班,必須及早調度人力。另外,銀行照常營業,一般企業若有票券、支票票期等問題,可能也要被迫上班。

此外,公立幼兒園除一般行政人員,保育員大都適用勞基法,依法應放假,私立幼兒園更全數適用勞基法。但是,幼兒園以上各級學校卻都正常上課,學校內除了工友適用勞基法外,一般老師包括代課老師都不適用勞基法,較沒有放假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