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興南港撞橋空難 咎在民航局怠惰

鄭羿菲 2016/09/14 16:10 點閱 10067 次
監察委員王美玉痛批2015年2月的南港復興空難班機是「死亡班機」,咎責矛頭直指民航局怠惰職責。(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監察委員王美玉痛批2015年2月的南港復興空難班機是「死亡班機」,咎責矛頭直指民航局怠惰職責。(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南港空難的復興GE235號班機說是死亡班機也不為過!」監察委員王美玉14日在記者會上痛批,無論是在機長升等考試的監督,還是追蹤ATR-600機型在發動機頻繁故障後的改善,民航局完全棄守職權!負責調查的監委仉桂美、李月德也都認為從其他飛機失事的個案事實,都能發現民航局不落實SOP的通案問題,是「明顯、重大且危急」的狀況,並要求交通部咎責、督促改善。

基隆河空難

復興航空南港空難發生在104年2月,飛機起飛後不久墜毀基隆河,造成43人死亡,過程被民眾的行車記錄器清楚記錄,引起社會大眾關注。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於今年6月發布最終調查報告指出,駕駛人員未依照正常程序修正,導致駕駛誤關仍正常運作的1號發動機,使得飛機墜落失事;而監察院此次更將咎責矛頭指向民航局怠惰。

王美玉14日在「復興航空南港空難糾正案」記者會上表示,失事的ATR72-600機型是103年4月才交機的新機,在交機返台過程中,曾停靠曼谷、澳門、高雄,都是發動機出了問題,更換1號發動機後才順利飛抵松山機場;失事2個月前,2號發動機也有4次異常,「如此頻繁的發動機異常,民航局卻只要求復興提交『保養困難報告書』,其鬆懈程度,令人難以想像!」

民航局棄守職責

「復興GE235號班機可以說是死亡班機!」王美玉痛批,民航局完全怠忽職守、未追蹤復興航空改善措施。她指出,甚至正駕駛在升等訓練與差異訓練時,都明顯違背了「考訓分離」制度,讓教官與考官都由同一人擔任,民航局依然託詞「人力不足」,但監察院不接受這樣的說法,民航局監理作業渙散,顯有違失!

「相關的法規機制都有SOP,但民航局卻沒有落實。」仉桂美指出,飛安會在102年就曾指出復興航空組員在遵守SOP,及訓練考驗上的缺失,是明顯又迫切的飛安問題,但民航局不僅未對復興航空執行特別檢查,也未確實追蹤缺失,飛安會也曾指出,這是民航局長期積累的不良文化所致。

須改善長年積習

仉桂美說,「從多次國內班機失事事件,調查到最後都能推論為民航局一連串不落實SOP的問題,導致飛安事件層出不窮,讓澎湖GE222、南港GE235兩起空難事件一再出現!」她呼籲,飛安體制面很大,政府機關需要正視民眾對飛安的需求。

李月德表示,監察院已通過對民航局的糾正案,重點是:1、民航局的機師證照核發沒有落實法規規定。2、民航局沒有追蹤復興航空對ATR-600機型發動機的改善,並行文要求交通部須咎責、督促民航局懲處相關失職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