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林亭妤綜合報導】過節送保健食品要小心,截至105年8月,針對食品的廣告違規,裁罰金額超過7592萬!食藥署1日指出,坊間保健食品琳瑯滿目且價格不貲,對誇大不實的廣告更需睜大眼睛,像「挺立鈣強化錠」、「國安葉黃素口含錠」等產品經藝人侯佩岑、陳美鳳代言,因廣告含易讓民眾誤解產品具療效,而挨罰。
由藝人侯佩岑代言的「挺立鈣強化錠」,與陳美鳳代言的「國安葉黃素口含錠」產品,皆因廣告內容誇大不實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分別被裁處12萬與4萬元罰鍰。
針對名人代言食品產品,是否因其廣告誇大不實違規而須連帶受罰,食藥署科長黃維生1日在「中秋送禮需慎選」記者會上說,如果名人只是依循廠商的腳本在廣告中配合演出,不至於受罰;但若名人參與廣告的內容製作,就可能連帶受罰,最終結果會由各衛生局裁量。
據食藥署統計,105年1~8月,全台衛生機關共開立違規食品廣告裁處書1094件,罰鍰金額新台幣7592萬2千元,金額較104年同期裁鍰金額還增加12%。食藥署聲明,食品不得宣稱具醫療療效、不得誇大,違者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裁罰4~400萬元,且可按廣告刊播次數連續裁罰。
「鈣質、酵素、葉黃素、葡萄糖胺、燕窩及綜合穀粉等保健食品,常涉及廣告內容不實、誇張或宣稱療效。」食藥署指出上述6類產品成分,常因廣告用詞誇大、不實、甚至含葉黃素產品宣稱可改善視力、紓緩疼痛等,都已屬違法廣告詞。
食藥署代理組長遲蘭慧說,這些違規保健食品宣稱「骨質流失像坐雲霄飛車,有效延緩鈣質流失」、「改善酸性體質,酸性體質促使細胞癌化加速生長」、「眼鏡又要拿去配了喔!葉黃素口含錠,記得隨時帶在身上」等廣告用語,違反《食安法》第28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