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早通過 重機上國道擋什麼路?

邱文福 2016/08/14 22:08 點閱 53227 次
美國加州等多地區重機可在車縫中行走。(圖:網路截圖)
美國加州等多地區重機可在車縫中行走。(圖:網路截圖)

【台灣醒報記者游清淵特稿】重機族群曾在8月9日號召300重機上國道奔馳,抗議法律通過5年卻依舊無法上國道。事實上,依統計開放重機上快速道路及部分國道,車禍傷亡數據並沒有想像中高,但我國法律雖已通過但卻一直未依法辦理,讓重機族群不滿,並只能寄望於立法院。最近,時代力量立委林昶佐(閃靈)在臉書貼出「一條不被落實的法律,一條曲折的重機路」,重燃重機族的希望。

路權爭議與安全

2011年立院通過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明訂550c.c.以上大型重機可依交通部公告規定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並以國6、國8及國3新化以南路段優先試辦,然後在安全性及風險有效控管原則下,分階段規劃開放路段及時段,但迄今仍未施行,喪失了政府威信與承諾,難怪引來抗爭不斷。

在台灣,重機已能行駛快速道但仍不能上國道,據統計,事故傷亡比例並未明顯增高,而歐美乃至日、星、越、馬等國重機上高速路均為常態,我國法律通過可行卻未依法辦理,成為重機族群不滿的主因,一直以來只能寄望立法院。

憂心車禍未雨稠繆

重機車族有人認為,若「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條法規可以取消,汽車駕駛人或許不會這麼怕重機上國道。然而這是唯一因素嗎?對保險公司業者來說,有人認為這完全是多慮,因為從國際間那麼長遠歷史的資料顯示,問題在開放初期必然問題較多,但很快就可適應。相反的,越是拖延,反而讓汽車族不知道黃紅牌機車與自己享有相等路權,快速道上反過來逼迫重機。

也有人認為重機在法律上屬「小型車」,實際上還是機車,行駛習慣若與一般機車無異,鑽車縫、任意超車會讓汽車族群嚇到。但重機騎士引用開放重機上快速道路及部分國道後,車禍傷亡數據「沒有想像中高」。事實上,除了汽車駕駛人習慣未必比較好外,美國加州都考慮開放重機可以鑽縫了,我國既已立法通過何不從善如流?

怕車禍增加遭到池魚之殃嗎?我國交通事故肇責認定,無論路權比重為何,都會有「應注意未注意」項目,會有20至30%的責任。即使重機騎士國道自摔,後方車煞車不及撞上造成傷害,後續處理將如飛來橫禍,致使汽車族群擔憂出車禍時麻煩上身。其實以今日行車記錄器之發達,肇事鑑定之憂慮純屬多餘。

http://www.latimes.com/business/autos/la-fi-hy-dmv-lane-splitting-controversy-20140729-story.html 加州重機車縫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