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騎乘保費 專家:政府應負擔

鄭羿菲 2016/07/18 18:40 點閱 8087 次
騎公共單車所需負擔的保費,產、學界都認為,政府需負擔部分第三人責任險保費。(photo by wikipedia)
騎公共單車所需負擔的保費,產、學界都認為,政府需負擔部分第三人責任險保費。(photo by wikipedia)

【台灣醒報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推動騎乘公共單車投保第三人責任險的保費,可部分由政府負擔。」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張冠群18日在公聽會上舉例說,紐約市的公共單車業者會替使用者購買第一層保障,超額部分才由使用者負擔。產險商業同業公會委員林榮宗說,「認可第三責任險可由政府負擔部分保費。」

「未來若推動公共單車保險,個人自摔等傷害險部分還是應由使用者付費,但可能造成第三人受損害的保險,則由政府負擔一部分。」張冠群18日在「公共自行車怎麼保最保險?」公聽會上表示,政府在推動綠色交通政策時,具有公共運輸的公益性,但全部由政府買單,或由全民買單都不是最公平的方式。

張冠群舉例說,紐約市的單車業者會替使用者投保第一層的第三人責任保險,在使用者對第三人造成損害時,只要是100美元以下都由業者負擔,而超過100美元的保費與賠償則由民眾自行負擔。他認為,「台灣的單車租賃對象是政府與使用者,政府可取代紐約市單車業者的身份,負擔部分保費與賠償,才能兼顧公益性與使用者付費的原則。」

意外險委員林榮宗說,認同個人傷害險由民眾自付,第三人責任險由政府負擔部分的原則,因政府的財源有限,民眾不宜全部都要求政府買單,且個人受損部分由個人自己保險也合情合理。他認為,以刷卡的票價再由政府與保險業者協商,直接從票價抽取部分,當作保費即可。

針對增加保費可能使租車費用上升,台北市交通局科長劉嘉祐說,「民眾不需擔心租單車時費用可能漲很大,大多數的地方政府對於租車前30分鐘都會有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