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派艦是挑釁 美國派艦算哪樁?

劉屏 2016/07/14 18:16 點閱 8472 次
去年10月27日,美國飛彈驅逐艦「拉森」號駛經中國大陸控制的南海渚碧礁12浬。(取材自美國海軍時報)
去年10月27日,美國飛彈驅逐艦「拉森」號駛經中國大陸控制的南海渚碧礁12浬。(取材自美國海軍時報)

【台灣醒報駐美資深撰述劉屏特稿】國際常設仲裁法院認定太平島是礁,嚴重損害我國權益,蔡英文政府當即決定迪化艦提前一天開赴南海,朝野均予肯定。這明明是中華民國適切的主權作為,不料美國國務院的回應竟是意在言外的:「呼籲各方自我克制,不要挑釁。」

不管太平島是島、還是礁,中華民國有效管轄數十年是毫無疑問的。島上駐有中華民國海巡官兵及醫護、科研等人員;島上飄揚著中華民國國旗;幾任中華民國元首都曾登島宣示主權;都是眾所周知的事實。在這種情況下,中華民國海軍開赴當地或周邊海域,既是天經地義,也是例行任務,有什麼好奇怪的?

倒是美國的軍艦、飛機出入南海,甚至不時刻意接近有爭議的島礁,引起當事國不滿,才是值得議論之事。美國遠在萬里之外,卻派了機艦到南海來,美國自己說是彰顯自由航行之權,周邊國家可不這麼認為哦!

說美國耀武揚威者有之;說美國拉偏架(說是不選邊,其實有特定立場)者有之;說美國擺老大的派頭者亦有之。總之,這裡不是美國的領海,不涉及美國的主權,美國的機艦卻頻頻出入,這又算什麼?

同一時刻,白宮、國務院陸續說,仲裁結果具有法定約束力,且是終審判決,各方都應遵守云云。其他國家這麼說也就罷了,美國這麼說就很可笑了。試問,尼加拉瓜控告美國一案(案件編號1986 I.C.J. 14),國際法院判決尼國勝訴,美國遵守判決了嗎?請問,當時有一個強權在聯合國安理會橫加阻撓,使尼國無法獲得補償,致使國際法院的判決流於具文,那個強權不正是美國嗎?

「你們必須遵守判決,我可以例外;你們巡弋領海可能是挑釁,我到你們那裡出入就是維護航行自由」這是美國的邏輯嗎?抑或這就是強權宰治的世界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