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小六就初戀 情感教育要趁早

林亭妤 2016/06/23 21:14 點閱 8973 次
現代婦女基金會呼籲,應趁早培養孩子正確的戀愛態度,否則不小心就會出現精神暴力的惡習。(photo by 本報資料照片)
現代婦女基金會呼籲,應趁早培養孩子正確的戀愛態度,否則不小心就會出現精神暴力的惡習。(photo by 本報資料照片)

【台灣醒報記者林亭妤台北報導】「你自己的初戀在幾歲?」現代婦女基金會副執行長林美薰23日表示,大人常忽略孩子們開始嚮往愛情的年紀,其實在小六就可能發生!若避而不談,錯過了對孩子的情感教育,易讓孩子在處理感情的手法上出現偏差、甚至產生精神暴力。

「小六、國一生都可能已有交往經驗。」暨南大學社工系教授王珮玲23日在「奔跑吧!愛情」記者會上解釋,隨著時代的開放、資訊的發達,青少年的平均戀愛年齡已逐年在降低,根據教育部104年委託研究的結果顯示,2成5的國中生、近半數的高中生都已有過約會經驗,其中國中生的初次戀愛平均年齡為12.6歲。

「在這些有交往經驗的受訪者中,無論國中、高中或大學生,都有超過8成曾遭遇伴侶的精神暴力!」王珮玲指出,所謂戀愛精神暴力如:故意和其他異性展現親密讓對方忌妒吃醋、要求伴侶去哪都要報告,甚至嚴重的會出現用自我傷害來讓對方內疚、限制對方行動自由等「情感勒索」行為。

「這種剝奪對方自由的行為,常常出現在愛情關係裡,需要趁早從旁教育!」林美薰表示,仍有許多家長、老師幾乎不和年幼的孩子討論戀愛議題,認為只要不談論,孩子就不會被引導走向「早熟」的戀愛,但其實沒有大人們的教育,孩子會不知道如何「正確愛人」。

「沒有經過練習的愛,就像飛蛾撲火。」金鐘影后王琄表示,戀愛也是『練愛』,需要經過練習才能學到如何正確愛人。這次和現代婦女基金會、好好笑女孩劇團共同籌畫的「青少年戀愛工作坊」,就是想讓青少年參與者透過各種藝術領域(戲劇、舞蹈、美術等)的互動,展開探討愛情的訓練,從中學習到「尊重」的正向情感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