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林亭妤台北報導】「潛伏期長達20~40年的一級致癌物石綿,這幾年將是發病高峰。」營建署23日指出,在1980年代中期石綿被廣泛運用在建築、電器、汽車、家用品上,當時從事相關行業的勞工,近幾年將面臨曝露石綿後罹癌的高峰期。勞動部長郭芳煜表示,會針對過去曾從事石綿的勞工建立清冊追蹤。
內政部營建署副署長王榮進22日備詢時指出,石綿在國內目前僅用於研究、試驗、教育,其他用途全面禁止,並預計在2018年全面禁止使用石綿。此外,老舊建築拆除時,若建築內含石綿建材,應報請國內經許可的130家「清除石綿及其廢棄物機構」拆除。
「內含石綿的老舊建築,在拆除過程可能會透過粉塵引發肺部疾病。」立委吳玉琴表示,建築物究竟是否內含石綿建材,建築部門並未列冊管理,建築工人有可能在拆除老舊房屋時,曝露於石綿粉塵的高危險之中。
勞動部長郭芳煜指出,目前面臨的石綿相關難題包括:民眾罹患肺部相關疾病時,不能確定是否為暴露石綿環境的職業災害;石綿相關產品進口輸入時,經濟部門沒有源頭管理機制;以及建築物是否含石綿建材,建管部門未列冊管理。對此,郭芳煜解釋,會監測作業環境,勞工也須實施特殊健檢。
「會訪視、輔導、監測尚在從事石綿工作的勞工。」郭芳煜表示,也會針對過去曾從事石綿工作的勞工建立資料清冊追蹤,若要拆除老舊建築,也需要拆除執照。
立委陳宜民則說,目前對石綿暴露高風險的勞工沒有專法進行保障,應考慮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