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漁工無從保護 立委召專案報告

林亭妤 2016/05/30 17:08 點閱 8572 次
綠色和平、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台灣人權促進會等民間團體面色凝重,表示要將境外漁工納入勞基法保障內。(photo by 林亭妤/台灣醒報)
綠色和平、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台灣人權促進會等民間團體面色凝重,表示要將境外漁工納入勞基法保障內。(photo by 林亭妤/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林亭妤台北報導】「當我們吃著桌上美味海鮮的時候,背後卻隱藏著50多萬名境外漁工的奴役問題。」綠色和平海洋專案主任顏寧30日指出,境外漁工遭受虐打的慘澹現況,主張應將境外漁工也一同納入勞基法的保障。但勞動部回應,若將境外勞工納入我國勞基法管制,恐有利用漁船延伸領土之嫌。

光鮮背後是奴役

「船東透過仲介僱用境外漁工,沒有勞健保,月薪還因為仲介惡劣苛扣仲介費,僅剩50美元。」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秘書長李麗華30日在「高貴海鮮,廉價漁工」記者會上指出,台灣遠洋漁船雇用了大量的印尼等東南亞境外勞工,這些漁工由於沒有任何勞動法律可以保障,在海上任意的被船長毆打、被同伴毆打、超時工作、苛扣薪資都無處申訴。

印尼爪哇漁工Sunatro受訪時表示,剛上船的前幾個月,每天工作17小時,更不用奢望會有加班費。Ali Sabik指出,他的護照被船長拿走,所以他無處可去,只能留在船上。

綠色和平採訪了近百名境外漁工,許多漁工都表示,「感覺像被當地仲介騙到漁船上工作。」仲介告訴他們,只要一張身分證和契約就可以上船賺錢,若要當合法的境內雇傭,就要先繳將近一年薪資的費用,等同於讓他們在漁船上做一年白工。受訪漁工含淚苦談,「上了船之後,才發現和想像中不一樣。如果我有錢,我也想當被合法聘用的漁工。」

立委蔡培慧表示,柬埔寨已經被歐盟舉紅牌,台灣再不重視海洋法規範,是否也要步上被貼紅牌的後塵?林淑芬則說,新政府要跟境外勞工母國進行雙邊協議、並加強區域組織的協定與合作,並表明要召開專案報告,釐清漁工人權與領土意識的權衡。